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省环保督察组向高安市交办了一批信访件问题,高安市委、市政府高度对此重视,责成有关单位认真调查核实,对调查属实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保护好高安市生态环境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现将相关信访件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宜春市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问效电话:0795-3990010。
高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4日
2022年第二轮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问题调查处理及整改情况
序号 |
反馈问题 |
主要措施 |
措施进展情况 |
1 |
(编号X360079520220426012)投诉人反映高安市石灰窑炉行业是“两高”项目,严重不符合相关行业及环保要求、政策。1、土窑及土砖窑目前早已列入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行业,高安市石灰及相关制品行业生产污染严重,相关的设备设施落后,且环保设施不齐全或排放不达标,存在无组织排放、偷排、漏排,对空直排等污染大气现象,严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和规定》。2、该行业主要分布在高安市相城镇、黄沙岗镇、荷岭镇、建山镇、田南镇、杨圩镇等地,大小石灰窑炉非常多,且大多为国家淘汰的土窑,生产环节配备的环保设施不齐全,不达标,无组织排放现象严重。3、目前了解的以下高安市部分土窑生产企业及环保不达标生产厂:高安市宏昌矿业有限公司、江西明冠纳米钙业有限公司、高安市华明纳米钙业有限公司、宜春市磊鑫钙业有限公司、高安市佳佳钙业有限公司、江西省昌顺化工有限公司。 |
措施1.微请省级专家对各碳酸行业企业进行全面认证,根据认证结果,对落后的土窑进行升级改造或关闭 |
1.工信局组织开展全面摸牌,全市共摸排出24家碳酸钙企业,并组建专家团队进行了实地认证,出具了专家意见;工信局根据专家组意见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限期内未进行窑炉升级改造的企业实行断电停产处理。 |
措施2.加强对碳酸钙企业的能耗管理,对确认属于“两高”的企业,纳入“两高”企业进行管理。 |
2.发改委加强对碳酸钙企业节能管理,按照2021年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宜春市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若干措施》和2023年江西省发改委印发《江西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版)》(赣发改环资[2023]772号)文件规定,我市碳酸钙企业能耗均不超过5000吨标煤,不纳入“两高”管理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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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3.督促各碳酸钙企业严格按照《高安市碳酸钙行业环保提升改造实施方案》(高环字 [2022]30号)要求进行整改,确保企业在期限内整改到位。 |
3.生态环境局督促碳酸钙企业已严格按照《高安市碳酸钙行业环保提升改造实施方案》(高环字〔2022〕30号)要求进行提升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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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4.加强对碳酸钙企业的监管和监测,督促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 |
4.已加强对碳酸钙企业的监管和监测,督促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