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省环保督察组向高安市交办了一批反馈问题、信访件,高安市委、市政府高度对此重视,责成有关单位认真调查核实,对调查属实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保护好高安市生态环境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现将相关反馈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宜春市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问效电话:0795-3990010。
高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
2022年第二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调查处理及整改情况
序号 |
反馈问题 |
主要措施 |
措施进展情况 |
1 |
(八)2019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高安市城南片区生活废水通过月亮湾闸口排入锦江问题,高安市重视不够,整改滞后。督察发现,锦江月亮湾闸口附近水体因污水长期直排形成一条黑色污染带,月亮湾闸口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28毫克/升、4.66毫克/升、1.02毫克/升,呈劣V类水。监测数据显示,2020-2021年,月亮湾闸口水质长期属V类水及以下,水质未得到有效改善。 |
1.实施东方新村周边截污管网工程。在高安市城南老城区建设长约0.5公里的截污管网,将二港东西两侧的生活污水排口进行纳管收集,解决月亮湾周边散户污水直排问题。2022年9月底前完成。 2.推动锦惠路南延截污干管工程。建设长约1.8公里的锦惠路南延截污干管,将锦惠路西侧生活污水进行截流,填补锦惠路南延(百盛朝阳-中山商贸城)段污水干管缺失的空白。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3.大力推进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预计投资约1.55亿元,在高安市城南片区新建一座处理能力为2万吨/日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提高城南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4.高安市启动一港清淤疏浚纳污综合改造工程。南起百盛朝阳小区东侧,北至锦江月亮湾闸口,全长约3.3km,对该段一港进行全面清淤、疏浚及将沿河排污口纳管,解决一港存在的底泥污染问题。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5.启动市河两侧污水管网改造截污工程。建设长度约为0.6公里的污水管网,对沿市河两侧的污水进行纳管收集。2024年6月底前完成。6.推进东方红大市场雨污分流改造。将东方大市场原有合流管道改为雨污分流,有效改善该区域生产生活污水直排一港的现象。2023年8月底前完成。 |
1、东方新村周边截污管网工作已完成建设,有效收集了二港东西两侧生活污水。 2.锦惠路南延截污干管工程已完工。将锦惠路西侧生活污水进行截流,填补锦惠路南延(百盛朝阳-中山商贸城段)污水干管缺失的空白。 3.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已完工并运行,日处理城南生活污水1.6万吨,已全面提升城南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有效解决了月亮湾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4.一港清淤疏浚纳污综合改造工程已完工,彻底清除一港存在的底泥污染问题。 5、已完成市河两侧污水管网改造截污工程。建设长度约为0.6公里的污水管网,对沿市河两侧的污水进行纳管收集。 6、2023年1月已完成东方大市场雨污分流工程,有效解决了该区域居民生产生活污水直排一港的问题。 通过以上措施,月亮湾水质已明显改善,据2024年4月份高安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4月月报显示,月亮湾该月水质类别为Ⅳ类;5月份以来,月亮湾水质较4月份更优,大部分时间处于Ⅲ类水质。 |
2 |
(五十六)强化涉铊行业环境管理。宜春市矿产资源丰富,要深刻汲取此次事件教训,举一反三,亡羊补牢,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环境风险。 |
1.在前期涉铊行业企业排查基础上,于2023年10月底前,组织开展铅蓄电池、锂电、冶炼、陶瓷、含锂瓷土矿开采等涉铊行业企业排查。 2.2024年2月底前,组织对矿石原料、主副产品和生产废物中铊成分进行全面检测分析和风险隐患排查,并针对行业特点分类形成涉铊企业名录和问题清单。 3.2024年2月底前,组织开展涉铊企业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随意偷排、直排初期雨水、超标排放以及私自处理含铊废物等问题,对涉铊企业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和管理,实现铊来源可循、去向可循,状态可控。 4.开展特征污染因子铊的环境容量评估论证,制定降低不良环境影响的相关措施。 |
1.我市已在前期涉铊行业企业排查基础上,对陶瓷行业开展了涉铊排查,27家陶瓷企业的雨水口开展了常态化的铊因子手工取样监测,目前,未发现铊污染超标情况。 2.已对全市的涉铊企业开展了问题排查,针对行业特点分类形成涉铊企业名录和问题清单。涉铊企业对原矿、原料等的铊成分进行了检测分析。 3.在涉铊企业专项行动中,生态环境部门加大了违法排污和私自处理锂渣行为的查处力度,共对4家(佳泰、宁正、金丽、铭瑞)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和处罚。 4.承载力报告于2023年10月15日通过高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10月24日通过高安市委常委会审议。 |
3 |
(五十八)进一步加强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园区污水处理厂既是水污染物减排的重要工程设施,也是水污染物排放的重点单位。当前,部分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超标问题多发、频发,地方政府(含园区管理机构)、纳管企业、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责任不明晰、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比较突出,本次事件极为典型。 |
1.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推动各责任单位依法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对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监管。 2.2024年2月底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对园区已有和新建项目工业污水类型进行调查,加强对特征污染物的监测预警。 3.督促纳管企业与污水处理厂合理设置与抗风险能力相匹配的事故调蓄设施和环境应急措施,确保出现进水异常时能立即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
1.对园区涉水企业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开展了排查,对排查中的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 2.对高新技术产业园、建陶基地的涉水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涉水企业在线监控设施运行及特征污染物监测、联网情况,确保正常运行。 3.已督促纳管企业与污水处理厂合理设置与抗风险能力相匹配的事故应急池,并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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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全面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基层突发环境事件敏感性不高,底线思维不强。 |
1.加强环境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提高环境应急预测预警、分析研判、应急处置技术保障能力,提升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水平。 2.建立应急监测快速响应圈,配备铊指标等行业特征因子的快检设备和必要的实验室监测仪器设备。 3.加快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建设,构建“企业-园区-流域”三级监测预警体系。 4.深入实施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强化“南阳实践”成果实施和应用。 5.加强环境应急物资保障,建设应急物资一小时响应储备体系。 |
1.设立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专家库,和5家有实力公司签订应急监测协议。2023年高安生态环境局与企业举行了突发事故联合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了环境应急队伍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了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面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区域联动”实战水平。 2.在锦江饮用水源二水厂、国控断面青州村和肖江蜀潭安装氟化物、铊在线设备。高安市环境监测站配备有铊检测设备,能够及时检测水质状况,保护水环境安全。 3.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依据企业取得的《排污许可证》要求相关企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完成联网。目前全市重点企业自动监控已全部安装并联网完成。每天对国发、省、市、县各平台的每天数据巡检(包含恒值、零值、超标、数据不符合逻辑等情况),并处理督办单。 4.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根据《宜春推广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南阳实践”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已完成了锦江苏溪河支流“南阳实践”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工作。同时,高安生态环境局联合村前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一次高安市苏溪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战演练。 5.2023年11月已采购了150万元执法装备、应急物资和监测设备,有力提升了环境应急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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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60079520220429016)投诉人反映位于高安市八景镇工业园污水直排肖江河,造成农民水田污染严重,几乎绝收,鱼塘鱼无氧,全部死掉,多次反映镇政府假整改,说污水引到集镇处理,实际全部通过暗管走石头渡双提导托入肖江。 |
1.要求针对检查发现超标排放废水的江西景福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正和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在2022年7月2日之前按要求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废水达标排放。 2.高安市八景镇人民政府加快八景工业园雨污管网建设进度,尽快接入企业生产生活污水,确保园区污水有序达标排放。 |
1.江西景福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正和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已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检测报告符合废水排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含修改单))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 2.八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于2023年11月开始建设,已完成新增铺设雨水管网约2km,污水管网约3.04km,完成八景镇工业园北区涉水企业生产生活污水接入,2024年6月建成。该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日污水处理能力1000m³/d,已建设安装格栅池、提升池、污泥池、旋流沉砂池、调节池、消毒池、兼氧膜生物反应器等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排放标准,做到了园区污水有序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