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规范有序做好我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转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2〕8号)《高安市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中共高安市委办公室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修订)》(高教体字〔2025〕80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高安市2025年秋季学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转学生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申请2025年秋季学期转入高安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二至六年级、八至九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转学:
1.学生在城区有户籍、有房产;
2.学生在城区仅有户籍,但无房产;
3.学生在城区无户籍,但有房产;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三、报名方式
通过“支付宝——赣服通——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高安市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服务平台——转学报名入口”线上报名,由市教体局组织审核并发布录取通知。
四、学位情况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校额、班额设置要求,确定2025年秋季学期各校学位空缺数。
五、报名时间
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8月25日—8月27日。
六、公布录取时间
2025年8月30日前通过平台发布审核结果。
七、转学原则
城区初中之间、小学之间原则上不转学,确因居住地变更的可以转学。对确有转学需求且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教体局和转入学校将根据学位空缺情况,遵循“统筹安排、有序接纳”的原则办理。如报名学生数超出空缺学位数,则按照以下顺序录取:第一、房产户口都在本学区范围内的;第二、房产在本学区范围内,户口在城区其他学区的;第三、房产在本学区,户口在城区以外的;第四、符合“在城区有户籍,但无房产”规定就读条件的;第五,其他符合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同等条件下录取完空缺学位数,就读条件在后的由市教体局统筹调剂安排到有学位的城区学校。
全市小学接收2017年秋季规范招生起就读的转入学生,凡未达到本市规定入学年龄的,只允许接收安排到与规定入学年龄相对应的年级就读。凡存在超标准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接收转入学生。学生休学期间不得转学,须待复学后方可办理转学。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2024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须按照“阳光分班”原则随机分入班级。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转学程序。
2.确有转学需求且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进行线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再补报。
3.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不具备城区就读条件的学生。民办学校可根据招生计划接收转学学生,转学手续按规定办理。严禁民办学校擅自扩大办学规模。
4.对于前来办理转学的学生家长,各校要做好政策咨询解答、具体办理流程的介绍,尽力方便家长办理转学。对不符合转学条件的,要将有关政策要求明确告知学生及其家长,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5.有关招生政策、学区划分、材料要求等疑问,可向申请转入学校或市教体局教育股咨询。咨询电话:高安市教体局教育股0795—5293933。学校、教体局咨询电话均公布在“高安市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服务平台”首页。
高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8月6日
附件:

赣公网安备360983020000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