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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家圩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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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进一步推进平安汪家建设,全面加强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预防溺水事故大行动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负责、失职追责,全面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预防溺水事故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最大限度减少溺水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建立乡预防溺水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慧云

常务副组长:张婷

副组长:谢兰、朱勇华、邓德生、舒元勇、梁兴华、陈欢怡、孙昕、卢谦声、徐力勤、张世明、伍叶基、付章文、陈金枝、吴翔、黄旻

成  员:全体机关干部、各村(居)委会书记、单位负责人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孙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 10 月 31 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4 月30日)。各单位要按照防溺水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清单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切实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组织实施阶段(51 日— 10 月 8 日)。各村(居)委会要深入开展辖区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督促水域巡查员落实巡查制度,明确巡查职责,加密巡查频次,做到全方位、无死角巡查管控;中小学校 要建立健全领导组织 机构,广泛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集中教育,发动教师、志愿者上门家访,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家庭安全防范意识。要重点围绕防溺水“六不一会”要求,常态化开展“八个一”活动,全镇上下要浓厚全民防溺水工作氛围,防范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总结提高阶段(10 月 9 日— 10 月 31 日)。深入查找防溺水专项行动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梳理工作经验,固化被证明行之有效的特色做法,完善防溺水工作机制,常治长效。

四、职责分工

(一)综治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将水域巡查纳入网格员工作职责,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范畴,推动专项工作措施落地。

(二)党政办:利用广播、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游泳安全、预防溺水警示教育和经验做法宣传,在全乡营造预防溺水的浓厚氛围。

(三)派出所:负责组织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预防溺水安全宣传,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整合公安、卫生、民间组织、村义务巡防队等力量,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四)中小学:负责学生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事故专题教育,增强教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自救施救方法。全面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给家长的一封信》,并通过开展暑期家访“万师访万家”,延伸预防溺水宣传教育阵地,增强家长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五)农办、水管站:加强对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对施工河段长年保持有深水的位置,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住建办、城管队、自然资源所: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工地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水池、水坑、坑洼监管,对危险水池、坑洼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和有效的防护设施,加强巡查管理。

(七)卫生院:制定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迅速到位,及时开展应急救援;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预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八)企业办:督促各企业至少组织一场次以上以预防溺水事故为主题的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对子女监护的责任意识。

(九)妇联、工会、关工委: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各类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加强宣传教育。

(十)团委:组建预防溺水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暑期期间,组织开展日常巡逻劝导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广泛参与预防溺水为主题的相关专题宣传。

(十一)各村(委会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熟悉情况、直面群众的优势,组织对辖区内水域进行隐患排查,配合相关单位在可能溺水的河道、水库、水坝、坑塘等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落实管理责任;对近年来有溺水事故发生的危险水域,配备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包片、村干部包片制度;重点时期,在事故多发、易发水域组建专职巡视、救生队伍,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监督制度,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

五、工作重点

突出溺水事故预防,切实看牢学生、儿童以及来沿江务工、旅游的外来人员;把牢6月至9月天气炎热、溺水事故高发的暑期时间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溪流、河塘等危险水域。

(一)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村(居)委会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江河、湖泊、溪流、水塘、因施工形成的水坑等水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查找隐患,做到无盲区、无死角。

(二)大力开展防范宣传。中小学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力量,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加强对本辖区人员的防范宣传。同时,组织开展预防溺水每月主题宣传活动,确保人人增强安全意识、人人掌握自救知识。

(三)着力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居)委会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主动作为,积极履责,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防频率,提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实效。各部门单位要自觉参与,整合力量,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

(四)大力提升救援能力。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前做好处置溺水事故各项准备,添置必要救援器材,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坚决防止因出警不及时、处置不果断而耽搁救援时间,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发生溺水死亡事故,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处置,严防发生次生事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乡部门间联合检查、信息传递等工作机制,推动预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措施,加强督查。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预防溺水事故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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