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违规收费、违规有偿补课、违规推销教辅教材等“三违”行为治理专项督查的通知

时间: 2022-10-26 18:17 来源: 高安市教育体育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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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市直各学校(园)、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学校(园)“违规收费、违规补课、违规订购或推销教辅材料”(以下简称“三违”)行为治理工作走深走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三违”行为治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成员

“三违”行为治理专项督查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各股室抽调人员为督查成员,组成督查组开展督查。

二、督查对象

本次督查对象为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各乡镇(街道)初中、中心小学。

三、督查分工

各片区挂片领导和挂点机关干部自主安排对挂点学校督查

四、督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常态长效

五、督查内容

(一)违规收费方面:

1.是否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本学年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政策依据,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公示收费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违反规定跨学期或跨学年收费的行为;

2.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是否坚持自愿和公开原则,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缴纳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

3.学校和教师是否存在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

4.教师是否存在罚款(以罚代教、将违纪罚款充当班费等)的行为;

5.学校和教师是否存在以学生家长委员会名义进行收费的行为;

6.学校和教师是否存在强制收取实习费、移动通信费、互联网费用或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行为。

(二)违规有偿补课方面:

1.学校是否存在借课后服务和寒暑假托管名义组织成班整建制讲授新课的行为;

2.是否存在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并公示,中小学校或教师(含退休教师)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及寒暑假期间违反“四个一律”(一律不得违背学生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校内课后服务及假期托管服务;一律不得在非正常教学时间组织学生成建制(整班、整年级)集体上新课;一律不得将校园、校舍出让给其他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学科类培训;一律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有偿补课(含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有偿补课))的行为;

3.教师是否存在以单独为学生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做作业为由收取学生和家长辅导费的行为。

(三)违规推销教辅方面:

1.是否存在学校或教师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以及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行为;

2.是否存在学校或教师违反规定为学生统一征订或代购省市确定目录之外教辅材料的行为;

3.是否存在学校或教师借统一代购中小学教辅材料之机收取回扣、从中牟利的行为;

4.是否存在单位或个人违规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的行为;

5.教师是否存在以布置教辅供应商提供的教辅资料中的作业为诱导、推荐、胁迫学生或家长购买指定书店的教辅资料的行为;

6.学校和教师是否存在借家长委员会名义统一订购教辅材料的行为;

7.教师是否存在以复印、打印辅导资料等为由收取费用的行为。

六、督查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园)要成立“三违”行为治理自查自纠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各督查组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对督查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督查工作取得成效。

2.强化督促指导。各督查组要加强工作指导,综合运用微信二维码对家长开展问卷调查、入校入班查阅学生书包中的教辅资料、询问学生和致电学生家长等措施,深入开展“三违”行为治理专项督查。各督查组在督查完成后将督查情况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会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并交局监审股。联系人:梁凯,联系电话:5295012; 电子邮箱: gajsg2010@163.com。

3.严明工作纪律。各督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反馈督查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附件:高安市中小学校“三违”督查情况表

高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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