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学校(园),各乡镇(街道)初中、中心小学,局机关各股室,各民办学校:
现将宜春市教育体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全省中小学“三违”治理常态长效机制的工作意见(修订)>和<江西省教育“三违”问题处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宜教体办字〔202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园)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切实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1.各校(园)要组织全体教师原原本本学习《关于建立全省中小学“三违”治理常态长效机制的工作意见(修订)》(赣教办字〔2021〕17号)和《江西省教育“三违”问题处理细则(试行)》(赣教办字〔2021〕18号)及《江西省教育厅落实“双减”、推动“三违”治理走深走实20问》,做到学习全覆盖,并撰写心得体会,留学校存档备查。同时采取交流学习心得等措施,督促教师全面准确地掌握有关补课、收费、征订教辅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提升杜绝“三违”的自觉性。
2.各校(园)要通过学校宣传栏、学生家长群、学年开始给家长的一封信等渠道和途径,广泛宣传赣教办字〔2021〕17、1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
3.各校(园)要在校门口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开驻教育体育局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795-5283722,教育体育局举报电话:0795-5295012,举报邮箱:gajsg2010@163.com,以前制作了发生遗失、破损或字迹模糊不清的要及时更换,此项工作务必在2022年1月15日前落实到位。
4.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在教师(含编外聘用教师、借用教师)集中的当天,统一签订“杜绝违规有偿补课、违规订购或推销教辅材料公开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三份,教师签订后15天内按要求一份由学校存档、一份由学校张贴在公示栏、一份交局人事股存入个人档案。
5.各校(园)要在2022年1月15日前,将学习宣传赣教办字〔2021〕17、18号文件情况的纸质稿经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交局监审股,电子稿和相关佐证材料发监审股邮箱gajsg2010@163.com。
市教育体育局将组织若干工作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落实工作不到位,仍然存在“三违”行为的学校和教师进行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