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背景
2020 年 12 月,生态环境部下发《2019-2020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
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纳入 2019-2020 年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全国 2225 家发电
行业企业进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单。2021 年 7 月,全国碳市场开市。
同月,江西省完成 45 家发电行业企业碳排放配额预分配(附件 1)。
二、案例情况
借款单位 A,成立于 2004 年 9 月,注册资本 3.1 亿元,经营范
围包括造纸生产、销售;农业综合开发;造纸机械设备的购销等。该
单位拥有自备用电厂,属于全国首批纳入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企
业之一,已获得我省生态环境部门预分配的 18 万余吨碳配额。在此
条件下,该企业以碳配额为质押担保,向我行申请授信 500 万元。
为确保企业碳排放配额的真实性,我行要求企业提供全国碳排放
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的登记配额持仓截图及往年《温室气体排放核查
报告》。与此同时,按照授信制度的相关要求,对企业的主体材料、
用途材料等进行审查。最终,我行参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价格(附
件 2),核准该企业 500 万元授信额度,与企业签订《碳排放权质押
登记协议》及《碳排放权价值协议书》,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对碳排放配额进行质押登记和公示,该笔
授信于 2021 年 8 月 7 日通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实现落地。
三、案例启示
该笔业务为全省首笔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业务,有效帮助企业盘
活碳配额资产,切实打通资产变资金的服务通道,从而使企业更加关
注自身的碳足迹,激发碳减排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