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资金管理,规范资金安排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根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赣人社发[2019]3号)和《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2]3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高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预拨付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职业培训补贴资金1358200元予以公示(具体拨款明细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2024年4月19日-2024年4月25日)。如对此项资金拨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高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出意见(电话:0795-5288123)。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按程序拨付资金。
特此公示。
高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