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结果公开>建议提案办理

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访问量:

熊康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美丽乡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助推乡村振兴,高质量开展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加快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实现市委“争得百强更好位次、人民生活更加美好的奋斗目标,根据省、宜春市新农办有关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我市已于2021年印发了2021年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未来五年工作指引》,明确了2021年以及今后五年新农村建设的方向和任务。今年,又印发了《2022年高安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2022年的具体建设任务。

工作指引和实施方案明确了以下事项:一要优先安排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参照以往做法,足额安排本级村庄整治建设、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等专项补助资金,确保每个村点整治建设补助资金不少于30万元、每个行政村长效管护补助资金不少于5万元。二要充分集聚社会力量参与。结合其他惠农重点工作,统筹整合资源,鼓励金融、社会和工商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重视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并有效发挥新乡贤热心家乡建设作用,拓宽资金来源,共建美好家园。三要激发村庄内生动力。坚持产村融合发展,深化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要求,加强规范管理并努力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加快培育特色产业,增强村集体和村民群众建设投入能力。四要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会同财政部门,尽快重新修订完善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完善实施细则,强化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做到“用钱必问效、无效低效必问责”,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村庄整治(新农村)建设已开展多年,当前的工作重点是“七整一管护”,包含整治破旧房屋、污水乱流等。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力度肯定会越来越大、步伐肯定会越来越快。

十分感谢您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关心,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高安市农业农村局  07955282350

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高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2621

附件: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