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娟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我市通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制度化、责任化和规范化,建立了“层层负责、网格到底、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县、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高安市级管理员1名、乡镇监管员44名,村级协管员299名,成立了高安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23个乡镇(街道)均建立了检测实验室,带动高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发展。
我市每年组织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应用培训会,以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为抓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强化巡查巡检。组织各乡镇监管员对辖区内生产主体开展巡查巡检,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过程管控、生产台账记录、投入品使用、周边环境、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等情况;二是加强产品监测。每年我市配合上级完成定量抽检约500批次,高安本级开展定量检测500批次以上,乡镇每年完成速测6000批次以上,总体合格率在98%以上。三是开展重点问题品种药物残留“一品一策”攻坚治理。针对豇豆、韭菜、牛蛙、黄鳝、鲈鱼等药物残留问题较为突出的农产品,我市全面摸清了生产主体名录,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要求,强化重点品种隐患排查、农兽药安全使用指导、监督巡查及产品检测等工作,进一步压实生产主体责任,严防不合格产品上市。
二、监管成效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我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创新监管模式、应用大数据智慧监管手段、强化科技赋能、推动社会共治等措施,有效提升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下一步举措:
徐文娟委员所提的建议对我市农业向高质量发展是十分必要的,我局也一直围绕这块在做工作,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继续加强监管工作: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是提升公众认知、保障消费安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局通过组织各乡镇监管员、生产主体召开全市农兽药残留限量规定培训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会,线上与线下培训相结合,针对重点领域,在生产环节,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生产基地,指导标准化生产、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在生产基地、农资店、镇村级公告栏、收购点及商超等显眼位置,张贴禁限用农兽药清单、经常检出药物清单、水产品用药明白纸等资料,通过多渠道,以不同形式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进一步压实各生产主体责任。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二)加大巡查巡检力度。县级管理员协同乡镇监管员对辖区内生产主体,完成2次以上全覆盖巡查巡检,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过程管控、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购买、使用记录台账、农资仓库、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等情况,查出问题督促立行整改,推动农业规范化生产。
(三)推动绿色有机品牌发展。进一步加强绿色有机品牌宣传,积极组织绿色有机认证主体参与农交会、绿博会等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大力推广认证产品,树立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品牌形象,积极创建地理标志农产品及名特优新农产品,推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加大认证产品证后监管,做到产品监测全覆盖。
(四)加大执法力度。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以执法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为抓手,严格执行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职尽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安,围绕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高安市农业农村局、0795-5282350
高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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