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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高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2024年投资项目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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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2024年投资项目库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场):

为做实做细我市2024年投资项目工作,切实发挥重大项目投资效益,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计划建立2024年投资项目库,请各单位及时梳理各自项目,形成项目清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1.具有一定投资规模。总投资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投资项目(含企业投资项目),包括2024年计划新开工项目以及2024年持续推进的续建类项目。

2.明确项目资金来源。对于报送的项目要全面梳理资金来源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明确2024年计划投资安排。

二、注意事项

本次政府投资项目库将作为2024年项目审批以及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未入库的项目原则上一律不予审批立项,一律不安排资金。请各地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本次项目入库工作,避免影响项目建设。

三、报送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附件要求,认真组织填报2024年投资项目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11月1反馈,未及时报送的,视为2024年无投资性项目,造成不利影响,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13576174679

    箱:a1378876378@163.com

   附件:高安市2024年50万以上项目建设计划表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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