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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五一”假期旅游市场和旅游安全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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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市旅专委成员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为全力抓好各项旅游工作,全面提高旅游安全保障能力,不断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推动假日旅游经济健康、有序、持续发展,根据江西省文旅厅、宜春市文广新旅局相关文件精神及市安委会有关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及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至5月3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等级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星级乡村旅游区(点)、旅行社及分社。

三、检查人员

组  长:文广新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彭建文

副组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陈云辉

成  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员 吕欢、袁文伟、范祥辉、卢晓辉、李源、余燕

四、检查内容

(一)旅游市场秩序

1.查处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2.查处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行为。

3.查处旅行社、导游人员在经营管理和导游服务中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4.等级旅游景区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整治情况,如:景区内旅游商品商店和经营摊点、民宿、餐饮等经营户是否规范经营、是否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是否公布旅游服务监督电话和投诉电话、是否有非法喊客、拉客、宰客现象。

5.检查旅游企业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工资薪金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6.检查旅行社、旅行社分社的标牌、许可证、营业执照、备案登记证悬挂以及经营档案管理情况;

7.查处发布非法旅游广告、虚假旅游广告等蒙骗旅游消费者的行为以及委托代办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8.查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旅游安全

1.检查各旅游企业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

2.检查安全制度、监管机构、人员及监管体系的建立情况;

3.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检查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及演练情况;

5.检查警示标志、标牌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6.检查职工的教育培训按规定是否落实;

7.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

8.检查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卫生制度的落实情况;

9.旅行社在设计、采购和运行环节的安全评估和安全控制情况,安全用车情况(包括是否租用无旅游运营资质的车辆,车辆是否投保充足的承运人责任保险;每日车程安排是否安全合理,是否有超载、超时、超速、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情况等),在报名环节是否认真询问游客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对游客是否尽到必要的、合理的警示和提示义务,旅行社责任保险投保情况等。

10.星级饭店、乡村旅游区(点)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备、有效,消防通道是否存在堵塞和锁闭问题;电路、气源、库房、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易燃易爆危险品和供水、供电、餐饮、机房等重要部位的防范措施;安全监控运行及登记记录情况;食品进货渠道与台账、食品操作间环境卫生是否符合有关部门要求,对食物中毒的防范和监控情况。

11.景区(点)的游览交通工具及大型游览游乐设施取得合格证书,是否按规定定期检验检测;建立健全景区(点)流量控制机制,在景区内容易造成人员拥堵的重点部位,采取措施防范发生群死群伤、踩踏拥堵事件的情况;消防设备设施配备及检测情况;景区(点)是否落实森林防火措施;带有危险性的游乐设施安全保障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相关要求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随着“五一”小长假的到来,全市旅游市场将迎来新的高峰,各企业负责人思想上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员到位、力量到位、工作到位。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各企业要根据本通知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自查工作方案,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好检查记录和隐患排查台账,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报告制度。五一节假日期间,各旅游企业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情况要及时上报。

                                                高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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