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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鼎冠陶瓷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硫酸锂溶液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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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水保审字[2023]9号

江西鼎冠陶瓷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江西鼎冠陶瓷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硫酸锂溶液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高安市新街镇(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机电产业基地,X611 县道旁,江西省建筑陶烧产业基地位于江西省高安市东南部,八景、新街、独城三镇交界处,东至中阳陶瓷有限公司,西至江西洁美实业有限公司,南至金泰源路。项目中心经纬度坐标:E115°24′2.84″,N28°11′53.95″。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14.67h㎡,总建筑面积约59680㎡,项目新建辅料仓库、事故应急池、原料仓库、生产厂房、配电房、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59680㎡,建筑密度75.00%,绿地率为5%。本项目技改项目于2022年12月开工,拟于2023年5月结束,总工期6个月。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土建投资8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建设单位江西鼎冠陶瓷有限公司自筹解决。本项目建设不涉及拆迁安置及专项设施改迁建情况。

根据工程设计资料及本方案计算,本次技改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为0.34万m³,其中挖方总量为0.17万m³(无表土剥离),填方总量为0.17万m³(无表土回填),无借方,无余方。

二、《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其内容达到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可研设计阶段的深度,可作为下一阶段设计的依据。

三、项目区地处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1622.7mm,多年平均气温为17.6℃,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603.4h。年平均相对湿度76%,多年平均无霜期277天,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EN),年平均风速为2.3m/s。项目区域土地利用现状主要为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目区土壤类型为红壤,属赣中低山丘陵土壤保持区,为水力侵蚀类型区的南方红壤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a。项目区属于江西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四、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为14.67h㎡,通过对水土流失预测,本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为8.69t,其中新增 7.70t。

五、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本方案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能达到防治目标,经计算,至设计水平年(2023年),各项指标目标值为: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5%。

六、同意本方案划分水土流失防护区和防治责任范围:根据本项目的特点,遵循治理与防护相结合,临时措施、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可划分为 2 个一级分区,即:原有设施防治区、厂区改建防治区。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14.67h㎡。

七、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及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八、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监测方案,本项目水土

保持监测时段应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且应在项目准备期前进行本底值监测。施工期监测时段应与主体工程一致,根据主体项目进度安排确定,施工期和设计水平年共两个监测时段,即2022年12月~2023年12月,总计13个月。已发生部分通过现场走访及历史影像调查(2022年12月~2023年3月)获取;未发生部分以监测(2023年4月~2023年12月)为主。本项目共布设 3 个工程措施监测点、3 个植物措施监测点和4 个土壤流失量监测点。

九、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 194.23 万元(含主体工程已列 133.03 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 44.23 万元,植物措施费 88.80 万元,临时措施费 5.89 万元,独立费用 38.01 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 4.60 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 8.06万元),基本预备费 2.63 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 11.74 万元。

十、请加强对本方案的实施。要按照批准的方案落实资金,并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的要求,认真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初步设计及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水土保持建设监理工作,并加强临时性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十一、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阶段,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及时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向高安市水利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高安市水利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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