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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高安市仁牌陶瓷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锂渣坯生产线技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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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水保审字[2023]6号

江西省高安市仁牌陶瓷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江西省高安市仁牌陶瓷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锂渣坯生产线技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新街镇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新街),北侧为仁牌路,西、南侧为工业厂房,东侧为陶源路;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5°25’56.911”,北纬 28°11’35.702”。 项目占地及项目组成:项目总占地面积 7.86h,全部为永久占地。根据实际项目建设情况分为主体工程区(7.84h)和绿化工程区(0.02h其中主体工程区内布设了一处临时堆土区,占地面积 0.02h。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方总量 1.16 万 m³,其中:挖方总量为 0.58万 m³(含表土 0.05 万 m³),填方总量为 0.58 万 m³(含表土 0.05 万 m³),经土石方调配平衡后,项目无借方、无余方。工程建设总投资为 1200.00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2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本项目工期 2022 年 7 月~2022 年 11 月,总工期 5 个月。

二、《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其内容达到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技术标准》(GB50433-2018)可研设计阶段的深度,可作为下一阶段设计的依据。

三、项目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降雨量 1718.74mm,多年 平均气温 17.6℃,年极端最高温度 40.80℃,年极端最低温度-10.0℃,年平均日照时间 1668.2h,年均无霜期 276d。项目区土壤类型主要为红壤。项目区属于我国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土壤侵蚀强度以微度侵蚀为主,容许土壤流失量为 500t/(k·a),项目区属于江西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本工程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地质公园等,选址未涉及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但是本项目属于江西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水土保持方案中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提高至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方案提高拦挡工程、截排水工程的工程等级和防洪标准,提高植物措施标准,严格控制扰动地表和植被损坏范围,优化施工工艺;尽可能减轻水土流失危害。

四、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为7.86h,通过对水土流失预测,本   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为 43.40t,其中新增 40.60t;施工期水土流失量 43.19t,占水土流失总量的 99.51%。

五、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本方案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能达到防治目标,经计算,至设计水平年(2023 年),各项指标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 1.0,渣土防护率 97%,表土保护率 92%,林草植被恢复率 98%,林草覆盖率达到 0.25%。

六、同意本方案划分水土流失防护区和防治责任范围:根据本项目的特点,遵循治理与防护相结合,临时措施、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可划分为2个分区,即:主体工程区、绿化工程区。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为 7.86h

七、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及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八、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监测方案,本项目监测时段为从施工期准备期开始到设计水平年结束,水土保持监测时段为 2022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计 18个月;根据监测点布局,数量以及土壤流失量监测点布置要求,本工程共布设 3 个调查样地,1 个观测样地,本项目施工期是水土流失防治和监测的重点,重点部位为主体工程区。

九、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 47.07 万元(含主体工程已列投资 32.03 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 11.09 万元,植物措施费 3.00 万元,临时措施费 1.85 万元,独立费用22.54 万元(建设管理费 0.33 万元,设计费 5.54 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 6.48 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 5.19 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 5.00 万元),基本预备费 2.31 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 6.29 万元。

十、请加强对本方案的实施。要按照批准的方案落实资金,并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的要求,认真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初步设计及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水土保持建设监理工作,并加强临时性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十一、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阶段,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及时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向高安市水利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高安市水利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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