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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安田南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厂区进厂道路新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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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水保审字[2023]12号

高安田南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高安田南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厂区进厂道路新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本项目位于高安市田南镇罗家村,工程为高安田南红狮水泥有限公司的进厂道路。路线南起S309省道黄付公路,标高为71.70m(起点桩号K0+000,坐标为东经115°05′47.41″、北纬28°06′34.14″),向北终点接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大门,(终点桩号K1+601.014,坐标为东经115°05′13.64″、北纬28°07′11.57″)。

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本新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90h㎡,其中:永久占地 5.60h㎡ (包括道路工程区、边坡工程区),临时占地 0.30h㎡(包括表土临时堆场区)。本项目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工程、排水涵洞工程、边坡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强弱电管线工程等。新建道路全长约1.601km,双向四车道,全线路基宽度22m,5米土路肩(绿化带)+6米×2(行车道)+5米土路肩(绿化带),一块板断面,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车速为60km/h,汽车荷载等级为城-B级,人群荷载为3.5KN/;路面选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5月开工,并将于2023年9月底完工,总工期5个月。工程建设总投资为2830.8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277.67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本项目建设不涉及拆迁安置及专项设施改迁建情况。

根据工程设计资料及本方案计算,本次新建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为13.25 万 m³,其中:挖方总量为 5.54万m³(含剥离的表土0.74 万 m³),填方总量为 7.71 万m³(含回填表土 0.74 万m³)。经土石方调配后,不产生永久弃方,需外借土方 2.17 万 m³。

二、《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其内容达到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可研设计阶段的深度,可作为下一阶段设计的依据。

三、项目区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暖,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1612mm,多年平均气温为17.5℃,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803h。年平均相对湿度79%,多年平均无霜期260天,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EN),年平均风速为2.3m/s。项目区域土地利用现状主要为占地类型为草地、荒地和交通运输用地。项目区土壤类型为红壤,属赣中低山丘陵土壤保持区,为水力侵蚀类型区的南方红壤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a。项目区属于江西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四、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为5.9h㎡,通过对水土流失预测,本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为354.32t,其中新增277.92t。

五、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本方案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能达到防治目标,经计算,至设计水平年(2024年),各项指标目标值为: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5%。

六、同意本方案划分水土流失防护区和防治责任范围:根据本项目的特点,遵循治理与防护相结合,临时措施、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可划分为3个分区,即:道路工程防治区、边坡工程防治区、表土临时堆土防治区。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5.9h

七、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及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八、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监测方案,本项目监测时段为从施工期准备期开始到设计水平年结束,水土保持监测时段为 2023年5月至 2024年 12 月,计20个月;根据监测点布局,数量以及土壤流失量监测点布置要求,本工程共布设4个调查样地,3个观测样地,本项目施工期是水土流失防治和监测的重点,重点部位为主体工程区。

九、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508.06 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投资为408.15 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为 56.65 万元,植物措施费为 354.54 万元,临时措施费为 34.25万元,独立费用为52.51 万元(含监理费 3.23 万元,监测费 12.33 万元),基本预备费为5.39 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为 4.72 万元。

十、请加强对本方案的实施。要按照批准的方案落实资金,并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的要求,认真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初步设计及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水土保持建设监理工作,并加强临时性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十一、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阶段,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及时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向高安市水利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高安市水利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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