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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安市相城镇生活用水取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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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水资审字[2023]22号

高安水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高安市相城镇生活用水取水许可申请书》已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利部34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及《江西省水资源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据《高安市相城镇生活用水取水工程(1080m³/d)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现将审批意见函复如下:

一、高安市相城镇生活用水取水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高安市相城集镇西北方向约1km处。随着高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实施,本工程供水范围及供水人口逐步扩大,生活用水量也将越来越大,原取水许可证核定的生活用水量已不能满足水厂用水需求,亟需增加用水量指标。本次论证根据水厂近3年实际用水情况及用水定额,对水厂供水范围内用水量进行了重新预测分析,合理取水量为39.42万m³/a(1080m³/d),相比原取水许可证核定的29.2万m³/a 增加了10.22万m³/a,取水量发生了一定变化。

二、项目取水口地理位置为东经115°08′51″,北纬28°12′01″,《报告书》根据供水范围、人口等社会经济情况,经用水量预测分析,本工程日均取水规模1080m3/d,年取水量39.42万m³/a。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100L/人·d,人均综合用水量约为120L/人·d,可满足《江西省生活用水定额》(DB36/T419—2017)的规定要求。论证年取水量39.42万m3,核定项目年取水量39.42万m3/a,取水用途为集镇供水,取水类型为地下水。

三、本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相城镇生活用水规模为39.42万立方米,据《宜春市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报告》,该项目区2020-2030年地下水规划开采量2871.9万立方米,开采目标年增加开采量为1957.6万立方米,本项目增加的用水量仅占项目区内年增加可开采量的1.49%,取水水量能够得到满足,工程取水水量可靠。根据高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10月对高安市相城镇深水井水质进行检测,取水水源水质所检项目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可满足取水水质要求。

四、本项目为供水行业,除了冲洗水池会消耗少量水外,制水过程中无其它退水。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相城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项目不新设入河排污口。

五、本项目应当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六、本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90日前,应向我局申请取水验收,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七、高安市水资源办公室应加强对本项目建设的跟踪监督,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本批复建设取水、用水及污水利用工程或设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并报我局。

八、若本项目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退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附件:高安市相城镇生活用水取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书

高安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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