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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高安水务有限公司相城集镇取水口取水许可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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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水资审字[2023]23号

高安水务有限公司:

我局以《关于高安市相城镇生活用水取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复函》(高水水资审字[2023)23号)批复了相城镇生活用水取水工程取水事项。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江西省水资源条例》《江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现为该项目颁发取水许可证(见附件),编号为“D360983S2023-0008”。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高安市相城镇生活用水取水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高安市相城集镇西北方向约1km处。随着高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实施,本工程供水范围及供水人口逐步扩大,生活用水量也将越来越大,原取水许可证核定的生活用水量已不能满足水厂用水需求,亟需增加用水量指标,本次论证根据水厂近3年实际用水情况及用水定额,对水厂供水范围内用水量进行了重新预测分析,合理取水量为39.42万m³/a(1080m³/d),相比原取水许可证核定的29.2万m³/a 增加了10.22万m³/a。该项目取水口位于取水口地理位置为东经115°08′51″,北纬28°12′01″,取水规模为 1080m³/d,核定年取水量为39.42万m³,取水用途为制水供水。

二、高水水资审字【2023】23号批复该项目取水规模分别为1080m³/d,年均取水量为39.42万m³/a,取水设计保证率为90%。综合考虑该项目运行以来实际取水情况、水资源论证情况以及用水总量控制、用水定额管理要求等,核定该项目取水许可证载明年取水量为39.42万m³/a,载明取水用途为制水供水,取水水源为地下水。

三、你公司需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该项目当年的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建议,并严格按照我局下达年度用水计划取水,不得超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时,需提前报我局批准。

四、该项目需要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同时,你公司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对取水计量设施进行鉴定或核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建立取用水统计台账,并按月向我局报送用水情况。如果该项目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我局将按照该项目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

五、我局负责对该项目取水许可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征收水资源费,请你公司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按月向其报送取用水统计台账、水资源费缴纳收据复印件等取用水情况的材料。

六、该项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你公司需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取水申请,我局将依法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如果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你公司需要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办理取水许可。

七、该项目取水涉及其它审批的事项,需要及时向该审批事项的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此函。

附件:高安水务有限公司(相城集镇取水口)取水许可证

高安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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