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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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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1日-2024年2月29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5-5287965(环评股)

通讯地址:江西省高安市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3308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行业类别

项目内容及规模

环保手续批复情况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环评单位

环评形式

审批单位

审批文号

批复日期

1

高安市展鹏实业有限公司

石脑镇

轻工纺织化纤

高安市展鹏实业有限公司5000吨特色农产品加工建设项目

江西济慈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报告表

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

高环评字(2024)7号

2024.2.1

告知承诺制

2

江西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产业园

轻工纺织化纤

江西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隔离膜SRS扩建项目

江西新采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报告书

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

高环评字(2024)8号

2024.2.5

3

江西诺威森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陶基地

建材火电

江西诺威森林新材料有限公司陶瓷釉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江西博瑄环保有限公司

报告表

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

高环评字(2024)9号

202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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