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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慧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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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财党发202212

局机关各股室(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王慧同志任综合股股长,免去其绩效评价股股长职务;

胡冬梅同志任非税管理股股长,免去其行政政法股副股长职务;

丁慧婷同志任会计股(行政服务股)股长,免去其经建股副股长职务;

金丹同志任绩效评价股股长,免去其绩效评价股副股长职务;

卢锦元同志任预算编审股股长兼预算股副股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郭鹏同志任工资统发股股长兼国库股副股长;

胡鹏同志任妇委会主任,免去江永红同志的妇委会主任职务;

况日新同志任绩效评价股副股长(正股级),免去其综合股股长职务;

陈琼同志任采购监管股副股长,免去其支付股副股长职务;

余会同志任经建股副股长,免去其国库股副股长职务;

饶冰同志任行政政法股副股长;

曾孟昊同志任财政监督检查股副股长;

徐燕同志任资产管理股(国企监管股)股长,免去其国资财务会计股股长职务;

洪敏媛同志任资产管理股(国企监管股)副股长(正股级),免去其国资资产管理股副股长职务;

王九连、周小平同志任资产管理股(国企监管股)副股长。

免去:

华俊彦同志的支付股股长职务(保留正股级);

谢柏君同志的非税管理股股长职务(保留正股级);

喻文娟同志的行政政法股股长职务(保留正股级);

黄武元同志的国资综合监管股股长职务(保留正股级);

刘献礼同志的国资资产国资资产管理股股长职务(保留正股级);

熊兰同志的会计股(行政服务股)股长职务(保留正股级);

胡丽华同志的会计股(行政服务股)副股长职务(保留副股级);

张绍华同志的财政监督检查股副股长职务(保留副股级);

闻善光同志的支付股副股长职务(保留副股级)。

特此通知。

中共高安市财政局党组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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