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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青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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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财党发〔2023〕11号

局机关各股室(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陈青春同志任行政政法股股长,免去其社保股股长职务;

    卢锦元同志任社保股股长,免去其党建办主任、预算编审股股长、预算股副股长职务;

    郭鹏同志任预算编审股股长兼预算股副股长,免去其工资统发股股长、国库股副股长职务;

    罗皓同志任党建办主任,免去其党建办副主任职务;

    漆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网络运维股工作;

    左涛同志任资产管理股副股长,免去其经建股副股长职务;

    樊婷婷同志任企业股副股长,免去其农业股副股长职务;

    邱波同志任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

    免去:

    汪险峰同志的采购监管股副股长职务(保留副股级)

    特此通知。

中共高安市财政局党组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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