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申请,拟注销高安市红梅药店二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审查,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规定,同意注销。现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予以公告。
附件:被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信息
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9日
被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经营方式 |
许可证号 |
注销原因 |
|
高安市红梅药店二部 |
92360983MA39WW1M9A |
高安市高安大道223号 |
陆雪光 |
零售(II) |
赣DB7951786 |
企业申请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