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局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高安市江兴医药有限公司海龙大药房长安路店进行发证核查验收,认为符合《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等规定的内容,决定准予药品经营许可。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3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5—5291921,通讯地址:高安市锦惠中路253号(市场监管局) 邮政编码:330800 电子邮件:33209997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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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经营方式 |
企业类型 |
经营范围 |
经营地址 |
仓库地址 |
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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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江兴医药有限公司海龙大药房长安路店 |
91360983MAE8T7U75G |
王海龙 |
廖美林 |
廖美林 |
零售(Ⅱ) |
有限责任分公司 |
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不含毒性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含冷藏药品)、生物制品(仅限常温、阴凉储存活菌制品) |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瑞州街道锦绣大道以南华硕公园壹号5栋8号商铺 |
未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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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2025年2月24日 有效期:2030年2月23日 发证机关: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

赣公网安备360983020000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