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高安市光亮卤菜生产加工销售部店生产经营的卤鸭
(一)食品名称:卤鸭(生产日期:2025年07月29日),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二)产品风险控制: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至高安市光亮卤菜生产加工销售部店,经核查,该食品店生产经营的上述不合格卤鸭共10斤,上述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高安市高安市光亮卤菜生产加工销售部店排查研究,导致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当事人知道山梨酸钾可以添加在熟肉中,但是不知道有量的控制,添加的时候没有控制好量。当事人已经发了召回公告,自从这次事件后当事人陈述他的卤鸭再也没有加山梨酸钾,以后也会严格把控相关事情。
(四)行政处罚:高安市高安市光亮卤菜生产加工销售部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卤鸭违反了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处罚决定书编号:高市监处罚〔2025〕487号)
二、高安市丽丽烤卤经营部生产经营的卤猪耳
(一)食品名称:卤猪耳(生产日期:2025年7月29日),不合格项目日落黄。
(二)产品风险控制: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至高安市丽丽烤卤经营部,经核查,该食品店生产经营的上述不合格卤猪耳共17斤,上述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高安市丽丽烤卤经营部排查研究,导致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在卤制的过程中添加的一些调味料带入的。当事人已经发了召回公告,在以后的进货中也将汲取此次的经验,及时索取对方的营业执照、许可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等。
(四)行政处罚:高安市丽丽烤卤经营部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卤猪耳违反了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处罚决定书编号:高市监处罚〔2025〕4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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