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赣财建〔2023〕22号),省工信厅、省财政厅于近期组织开展了第一批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竞争性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拟将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0个开发区纳入第一批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范围。拟将南昌县、高安市、贵溪市、上栗县、永修县、吉安县、广信区、南康区、东乡区、乐平市、修水县等11个县(市、区)纳入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范围。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1日。如有意见,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推进处 0791-88916500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