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高安市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高安市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高安市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财政拨款预算表
十二、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2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高安市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高安市政法委是主管政法系统工作的市委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宜春市委和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高安、法治高安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四)组织研究全市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五)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及市委干部主管部门加强对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管理市法学会。
(六)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高高安市政法委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高安市政法委本级。编制人数小计2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小计3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8人,行政在职人数21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7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6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
第二部分 高安市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高安市政法委收入预算总额为732.5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732.5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2022年度较2021年预算安排增加111.78万元,增加比例1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入、人员经费等调增。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高安市政法委支出预算总额为732.58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加111.78万元,增加比例18%。主要原因是职人员调入、人员经费等调增。
按支出资金性质划分:,2022年度预算内资金732.58万元,较上年增加预算内资金111.78万元,增加比例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等调增。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2022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8.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19%;较上年度增加101.17万元,增加比例7.85%,主要原因是职人员调入、人员经费等调增。2022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68%;较上年度增加4.73万,增加比例12.83%,主要原因是职人员调入、人员经费等调增。2022年度住房保障支出22.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3%,较上年度增加5.88万元,增加比例34.47%,主要原因是职人员调入、人员经费等调增。
按支出经济类别划分: 2022年度工资福利支出245.7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3.54%,较上年度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5.28万元,增加比例6.63 %,主要原因是职人员调入、人员经费等调增。2022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152.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82%,较上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1.22万元,增加比例37.04%,主要原因是职人员调入、人员经费等调增。2022年度对退休人员补助支出9.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4%,较上年度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0.09万元,增加比例0.9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调增。2022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4%;较上年度增加4.63万,增加比例17.07%,主要原因是职人员调入、人员经费等调增。2022年度住房保障支出22.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3%,比上年度增加5.88万元,增加比例34.47%,主要原因是职人员调入、人员经费等调增。2022项目支出269.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83%;与上年度项目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无项目个数和资金增减变动。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高安市政法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32.58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比上年度增加111.78万元,增加比例18%。主要原因是职人员调入、人员经费等调增。具体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8.0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1.19 %;较上年度增加101.17万元,增加比率17.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68%;较上年度增加4.73万元,增加比率12.83%;住房保障支出22.9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13%,较上年度增加5.88万元,增加比率34.4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高安市政法委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公用经费152.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41.22万元,增加比例37.04%。包括办公费用、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公车交通费用等,主要原因是职人员调入、人员经费等调增。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高安市政法委所属各科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购买电脑8台、打印机4台、办公桌椅10套等办公用品;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个。
(八)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编制了2022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有平安建设经费、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经费、扫黑除恶经费、维稳及矛盾调处工作经费以及整体绩效,全部据实公开。涉及资金269.79万元,进行了绩效评价的项目4个,涉及资金269.79万元。
高安市政法委整体预算绩效目标申报
1、项目要概述:深入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部署,推进平安高安、法治高安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2、立项依据:根据上级部门和本级有关文件精神设立
3、实施主体:高安市政法委
4、实施方案:由政法委牵头,成立各项目工作组开展工作,督查项目开展情况,年底对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具体建议和意见。
5、实施周期:2022年度内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安排财政拨款269.7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市政法工作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数量指标:完成4个项目工作
质量指标:达到工作指标的95%
成本指标:压缩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公用支出
社会效益指标:加大各项媒体对法律的各类宣传,信息及时报送,平安高安建设稳步推进;群众满意度和居民的公共安全感提升;进行了有效的扫黑、反邪工作;及时处理各项矛盾纠纷,维护了全市的安全稳定工作。
满意指标:群众满意度和居民安全感觉力争达到95%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我委“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8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派人员出国(出境)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38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要求编制年初预算安排。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增减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制度改革后,单位取消公务用车,无该项目支出的预算安排。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增减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制度改革后,单位没有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高安市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表
13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 结合高安市政法委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反映本单位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共产党事务(款):反映共产党事务方面的支出。
3、行政运行(项): 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本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本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中共高安市委政法委员会整体绩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专项.xls
2022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xls
平安建设经费-综治经费、610办经费、网格员等工资.xls
维稳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经费.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