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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安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2024年)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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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安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2024年)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依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江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高安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2024年)的主要项目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告期内,对该方案项目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高安市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项目用途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内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用途主要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居住用地、物流仓储用地。

二、项目位置

项目涉及瑞州街办西门村、连锦社区、南浦村、濠溪村、文昌村,石脑镇塔溪村、龙溪村、港背村、相山村、赤岸村,大城镇高溪村、杨村,祥符镇祥符村、杉林村、星龙村,新街镇大港村、站上村,八景镇胡家坊村,上湖乡广福村,村前镇村前村,汪家圩乡燕溪村,灰埠镇塘下村、荷山村、凤岭村,田南镇上历村,相城镇石梅村等11个乡镇26个村的土地(项目征地权属以实际征地中确认的权属为准)。

三、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安置政策

采取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保安置方式对失地农民进行安置。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12号)和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14〕19号)文件精神,每亩预存资金0.6万元。用地批准后,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和被使用国有土地单位职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和被使用国有土地单位职工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2022年4月28日至5月28日

六、反馈方式

在公告期内填写《高安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众意见征集表》或将有关意见建议发送至ga5286039@163.com邮箱。

联系人:涂文刚

联系电话:0795-5286039或13907052950

高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8日

 


高安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众意见征集表.docx
高安成片开发项目分布示意图.pdf
高安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项目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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