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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埠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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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埠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会议精神,结合灰埠当前的实际情况,经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开展一次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环保工作的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更加突出精准治理、科学治理、依法治理,深入打好“升级版”各类污染整治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截止20243月底,基本完成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问题的整治行动。通过本次整治行动,倒逼各类企业、私营业主、个人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从而全面改善全镇生态环境质量。

三、整治问题和任务分工

(一)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治理

1.工作职责

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相关地方和矿山企业做好生态修复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绿色矿山核查,指导矿山企业巩固绿色矿山成效;对矿山未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情况进行排查整改。

生态环境站:负责对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信访情况;对矿山废水、废气、废渣(固废)等排放达标情况及尾矿库污染治防治情况;对矿山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对周边环境(土壤、水体、 空气等)造成影响的情况进行排查,并督促其整改。

水管站:负责对矿山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执行情况;对矿山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情况进行排查整改。

林业站:负责对矿山矿区是否在各类保护地内;对矿山是否存在非法占用林地情况进行排查整改。

应急管理站 :主要负责对矿山安全生产许可是否在有效期内;对矿山尾矿库是否开展安全评价或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进行排查整改。

农业农村办:负责对矿山企业污染周边耕地情况问题进行排查;对矿山周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情况进行排查整改。

2.主要任务

开展涉矿问题“回头看”。认真梳理2021年以来的中央以及省环保督察、省纪委暗访、市政府矿山综合督查等各类涉矿问题整改,建立问题台帐清单;组织开展“回头看”核查,对已完成整改问题要巩固整改成效,未完成整改问题要加快整改销号,有所反弹问题要分析原因、从快从严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见到实效。

持证矿山综合治理。督促矿山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扎实开展持证矿山年度修复、污染防治以及矿容矿貌的治理提升。一是年度修复要将矿区内废弃工业场地、终了采场平台纳入2024年修复范围,并对2022-2023年度修复区域开展补栽补种,确保修复区“树要活、草要绿”。二是污染防治要以“三废”治理为主,检查矿山各环节降尘抑尘设施,提高雾炮、洒水车、喷淋等降尘设备的正常使用;清理规范矿区废土废石以及矿产口的堆放存贮;完善矿区截排水沟和沉砂池布设,确保无污水直排外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三是矿容矿貌要规范矿区各功能区布部门,提升进矿道路环境,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确保做到“整洁、美丽、卫生”的矿山新面貌。

关闭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加强对六座已关闭矿山复绿成效、水土保持、边坡稳定等方面的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矿山业主或管护责任人迅速整改,并按照管护协议落实后期管护措施。

巩固绿色矿山创建。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对已通过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的矿山开展全面体检,巩固建成绿色矿山成效,重点围绕矿山合法合规、矿容矿貌、生态修复、三废排放、资源开采、综合利用、规范管理等方面建立问题清单,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请各位班子成员严格落实省、市关于矿山生态修复、绿色矿山创建方案要求,坚决做到整改修复、工作不到位不初验;按照班子成员挂矿落实整改“一岗双责”,常态化做好整改期间的督导、巡查、检查工作,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任务分配表见附件1)(责任人:王卫萍、张勇、各挂矿班子成员、安监站全体干部、刘立、刘锦根、夏松林)

(二)畜禽养殖和水污染治理

一是再加力度,重拳出击,精准整治,确保退养的猪场全部关停到位,严禁锦河流域1公里范围内水面养鸭、鹅;二是对已经整改到位的中小养殖场严格监管,确保防污治污设施正常运转使用,对重点大户重点检查督导,严厉打击偷排直排等违法行为;三是整治辖区内2座小一型水库、9座小二型水库水质情况,要求签订退出承包养殖协议,实行人放天养。(责任人:陈立新、敖志平、杨南、何旭刚、罗爱模、晏胜龙、各村居书记)

(三)中央、省、宜春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检查交办问题整改治理

一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及“属地管理”原则,严格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强问题整改力度,确保问题按时整改到位并通过上级审核销号;二是对不符合产业环保政策要求,整治无望的企业,依法坚决关停取缔,严禁拖延扯皮,长期违法生产排污。对符合企业环保政策要求,具备整合搬迁或升级改造条件的企业,明确整治任务和要求,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加强整改跟踪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依法予以关停、取缔(任务分配表见附件2)。(责任人:何亮、陈立新、谢春华、郭旺龙、敖志平、罗合明、工贸线全体成员)

(四)“散、乱、污”企业和露天堆场的治理

一是进一步巩固深化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效,深入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彻底摸清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底数,深入了解每家(个)企业(场所)情况,建立综合整治清单;二是对摸排出来的整治清单,逐一明确处置方式、存在问题、改造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和计划完成时间等,强化集中整治,3月底前完成工业企业、小加工、小作坊治理并常态化监管。对黄付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露天堆场进行彻底整治,河山吴家沙场、吉达沙场、碧山潘家沙场;沿线在生产的工业企业露天堆放的原材料必须进棚,生产固废物彻底清除。在建项目建筑用材料统一用绿色遮阳网进行覆盖(任务分配表见附件3)(责任人:何亮、郭旺龙、各挂点班子成员、各驻村干部、各村(居)书记)

(五)人居环境和危旧房、附房整治

持续巩固近年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三房”拆除成果,严厉打击影响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和不按《土地法》违规占用土地建房等违法行为。重点解决黄付公路荷山、五里、碧山、塘下、铜塘、银树、凤岭等沿线村庄。

一是严禁农户房前屋后乱堆乱放,垃圾乱扔乱倒,村内黑臭水体,农业生产垃圾不回收等现象的存在;二是禁止家畜家禽放养、散养;三是加大排查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坚决拆除;四是按照宅基地使用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私搭乱建、未批先建、批东建西,超标准和面积的附房进行全面整顿清理,规范农村用地建房行为。(责任人:陈立新、各挂点班子成员、游光辉、杨南、各村居书记)

(六)路域环境整治

按照灰埠镇黄付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时展开。

一是清理公路两旁绿化带内杂草、垃圾、枯死树木;二是拆除沿线村庄内土坯房、危旧房、蓝皮绿帽房;三是加大对沿线工业企业及矿山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直排等违法行为,加强进矿山公路的清扫,维护力度增加,路面洒水频率,各工业企业的冲洗平台设备运转正常,减少扬尘污染。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畏难心态,把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作为全面政治体检,各干部按照具体职责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不折不扣抓好本次环境整治工作。

(二)要突出问题导向

对中央、省、宜春市、高安市督查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交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等,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凡具备整改条件的要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建立长效机制,举一反三,确保真整改,见成效。

(三)要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

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加强督导、检巡查力度,强化问效。对敷衍应付、落实不力和不作为、慢作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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