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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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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高安市自然资源局在市委市政府、宜春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前谋划重点工作,聚力划好“三区三线”,积极做好“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两篇文章,全力攻坚存量土地消化,违法用地降存控新专项行动,围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目标,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围绕中心大局,攻坚克难、实干笃行、全速竞奔,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然资源坚实力量。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高起点规划,描绘靓丽发展蓝图。

优化空间规划编制。积极推进《高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编制工作,报省政府审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69.64平方公里,划定耕地保有量143.4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128.32万亩,划定城镇开发边界132.28平方公里。积极争取空间发展资源。开展高新园区扩区调区工作,已初步确定调区扩区面积25.06平方公里。配合货运产业基地管委会将“高安汽车商贸物流产业园”成功申报为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园区规划面积为234.93公顷。严格项目规划审批管控。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51件182.19公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0件160.4326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1件个129.66万平方米。

(二)坚持抒写保护新场景,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一是以制度推动耕保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专题调研耕地保护工作,先后出台《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高安市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十六条措施》《高安市耕地保护奖惩措施》,系统从坚持规划权威性、遏制耕地“非农化”、管控耕地“非粮化”、强化耕地保护与开发利用和提升节约集约用地能力等五个方面,全面强化耕地保护工作。二是以整改落实保护责任。对全市自然资源耕地流出整改与补齐、耕地补充、违法用地整改、存量土地消化“四项”重点工作情况进行一月一汇总、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已完成,退库项目整改完成率89%,耕地补齐缺口完成率48.57%,当前耕地保护工作在宜春市市县综合考核一类县中排名第一。

(三)坚持千方百计服务项目,要素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一是重点项目保障。今年上报18个批次用地,8个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用地总面积4823.46亩。有效保障了G320国道改线、“一江两岸”等多个重点项目。二是土地收储供应。收回存量国有建设用地42宗,面积1012.98亩;出让国有建设用地76宗,面积计2914.57亩,出让价266960万元;划拨国有建设用地71宗,面积2179.587亩。三是存量土地消化处置。着力在土地资源“开源”“节流”上下功夫,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专项处置行动,完成批而未用土地消化面积4126.37, 完成省定任务的123.19%;完成批而未供土地供应面积3070.35亩,完成省定任务的100.74%;动工消化承诺批次3189亩,消化利用率59.37%;完成闲置用地处置任务625.05亩,完成率100.9%。

(四)坚持生态优先,着力构建矿产资源保护新格局。

抓好生态修复。有序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整治攻坚任务,完成27个废弃矿山治理工作,涉及面积2038亩;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图斑97个,涉及治理面积1137.23亩;《高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顺利通过评审并印发实施。加快绿色矿山创建全市共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有13家,其中省级绿色矿山9座,市级绿色矿山4座,超额完成宜春市攻坚行动下达的11座建设任务。规范矿业权审批登记。公开出让建山镇龙城砖瓦用页岩矿,新立审批登记本级矿山1个,延续审批登记本级矿山1个,转报审核市级矿山6个

(五)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坚守资源保护“主战场”。

违法用地查处强势推进。共查处到位违法用地案件65宗,涉及面积317.74亩,其中耕地59.92亩,罚款合计1273.13万元。查处非法采矿案件4起,其中3起非法开采锂瓷石矿案件已全部查处到位,罚没款总计11.48万元。土地、矿产案件查处到位总计68起,罚没款总计1284.61万元。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基本完成。完成了67个持证露天矿山、13个易发生盗采矿区和112个重点耕地区域点位的布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累计处理线索41条,截至目前均已处理到位,其中矿产线索4宗、土地类线索37宗;接受四书一函4份,其中3份已处理到位并回复,另外1份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信访案件有效化解。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52起,已全部办结;共受理12345转派工单112件,按时办结率为100%。

(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传递为民服务“正能量”。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进一步优化。以互联网“高安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平台”为依托,全面落实互联网在线支付等技术在登记领域的高效应用,全面推动不动产登记外网运行,全面推进抵押登记延伸银行网点全覆盖,办事流程得到根本性改善。抵押登记银行网点延伸已经实现全覆盖,网办率达90%。抵押登记网办率达100%。不动产登记一窗通办率达100%,办事时限比2022年压缩了30%。

(七)坚持宣传工作走在前列,展现自然资源良好形象。

成立自然安资源宣传工作先行队,以“谁爱资源,自然高安”公众号为阵地,其他国家级、省市级媒体为重点,广泛宣传自然资源法规政策和工作动态,微信公众号发布了124余篇文章,大江网66篇、中新网52篇、学习强国1篇、市“三比三争”落实办11篇、高品高安6篇、宜春日报2篇、党建头条9篇宣传报道。在省自然资源厅举办的“江西自然资源微视频”比赛中我局出品的“守望田野”微视频荣获全省一等奖。

(八)全面加强机关党建,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理论学习持续跟进。坚持机关党组统筹,支部严密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主席重要讲话。全年共召开中心组学习会13次,党组书记上专题党课2次,邀请专家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1次;开展联合党建活动主题的活动1次,全体党员面对鲜红的党旗,重温入党誓词,切实让每名党员在学思悟践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组织建设不断强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决策,分工负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维护班子团结;明确专人做好推进“学习强国”平台积分统计和党员管理工作,监督理论学习成果。党风廉政建设紧抓不放。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制度,全面开展“清风正纪”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自警和警示,做到了抓小抓早,防患于未然;持续开展纠正“四风”、违法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检查;严格落实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三个专项治理,2023年未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改难度大。一方面,在耕地“非农化”整改上,对需拆除的违法用地,一旦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建成,全部拆除恢复土地原貌难度较大;对需报批的违法用地,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原则处理到位后,还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并完成成片开发方案后,才能申请用地报批。另一方面,在耕地“非粮化”整改上,流向沟渠路和坑塘水面图斑总面积4412.15亩,占比61.82%,原地整改难度较大,而异地整改未统一整改标准。其他问题图斑整改群众意愿不大,需要资金支持。

(二)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全市耕地后备资源12.78万亩,其中,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宜耕面积1.88万亩(含宜耕其他草地1.83万亩、宜耕裸地0.05万亩),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可用于耕地进出平衡和补足耕地任务缺口的宜耕面积10.9万亩(含宜耕种植园地3.33万亩、宜耕林地4.62万亩、宜耕坑塘水面2.95万亩),后备资源看似不少,但实际能恢复为耕地却难度极大。耕地后备资源总量不足、区域分布不均、新增有效耕地储备不足的状况给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三)集约节约用地任务艰巨。2008年以来共报批土地面积73319.97亩,至今批而未供6547.58亩。批而未用土地消化、批而未供土地供应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三项工作进展不平衡,超额完成批而未用省定任务,完成率123.17%,宜春市排名第三;但闲置土地完成率44.07%,宜春市排名第九。闲置土地集中三个平台、巴夫洛、蓝城几个单位且处置难度大。

(四)矿山产业结构还需优化。我市矿山产能低、规模小、种类少,近几年来,受矿业经济的低迷,去产能政策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影响,多数矿山纷纷停产关闭退出,现仅存矿山数量26个,仅存石灰岩和陶瓷土两类矿种,矿山结构布局难以满足经济建设的需求,且存在资源浪费严重、生态环保问题突出,开采模式粗放等问题。矿山生态修复任务仍然严峻,矿山长期存在“重生产、轻治理”的现象,近几年山生态修复正在逐步补强,但实施生态修复过程中,仍然存在执行标准不高,政策利用还不成熟等问题。

(五)土地要素保障相当艰难。一是用地报批政策多变。因报批组卷方式调整、违法用地查处政策调整、征地区片地价调整等原因组卷报批材料多次被退回修改。二是用地审批程序复杂,一个批次用地,从报批材料组卷到取得用地批复一般要3个月完成用地报批,审查审核涉及部门多、人员多。特别是单独选址项目申报材料多且认定政策收紧。三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需要靠消化存量土地盘活资源,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

(六)确权与不动产登记尚有差距。一是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不全面。有些部门的信息没有建立数据库,很难实现数据共享,有些部门的数据对接还要进一步的沟通。实现数据共享部门的数量在宜春各县市来看偏少。二是不动产登记数据安全存在一定的隐患。从2015年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以来,我市产生了大量的不动产登记数据,2022年5月将原房管局的登记发证数据也迁入了不动产登记系统,原开发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很难保证数据的安全。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房三级等保工作需要进一步落实。

三、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促发展、护生态、提效益、优服务、惠民生”主责主业,奋力推动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 强化空间规划引领。高质量编制完成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抓好规划数据库建设,督促各乡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抓好高新园区扩区调区工作,推进以规划为基础、自然资源大数据为手段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推进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强化耕地保护措施,进一步落实《高安市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十六条措施》《高安市耕地保护奖惩措施》等文件精神,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大奖惩力度。在稳定耕地保有量的基础上,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地开发利用。加大补充耕地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用好自然资源自能监控平台,确保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加强日常土地巡查及卫片整改工作。

(三)加大土地报批供应力度。常态化开展土地报批工作,进一步抓好用地报批对接工作,确保土地及时有效供应。积极与宜春市局和省厅沟通,争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确保仓储物流招商项目、大城--兰坊--荷岭--黄沙公路建设项目等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及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全面提升土地要素保障水平,推进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促进批而未供土地及时有效供应,提高我市供地率。

(四)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与修复。进一步推进矿山转型升级。淘汰一批“小、乱、散”的矿山,通过整合重组、改造升级提高大中型矿山数量,切实调整产业结构,全面提高创建安全标准,改变矿山“散、小、弱”的现状,切实提高矿山生产规模效益和集聚发展度。进一步加强矿山生态修复质效。提高生态修复标准,缩减修复方案编制和评审时间,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符合当地实情的修复方案,做好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后期管护,巩固生态修复效果。

(五)提高自然资源便民利民水平。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优化和精简,服务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落地实施,服务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落地实施,优化自然资源领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业务审批效率;以打造“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不见面服务为目标,进一步优化窗口设置、提高登记效率、压缩办证时限,全面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推动实现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突出矛盾明显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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