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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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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三强”的工作思路,深化干部能力作风建设,以稳就业工作为首责首业,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各项工作,着力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全面推动全市人社事业新发展,接续书写中国式现代化高安新篇章作出人社贡献。

一、全面做好稳就业工作

重点推进“5+2就业之家”建设全面落实“5+2就业之家”建设工作要求,建立“5+2就业之家”上下联动、挂点联系、定期调度机制,探索创新“5+2就业之家”运营管理模式,推广运用好“5+2就业之家”求职招聘软件,加强市场对接融入,加强服务功能优化拓展,6月底前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业园区、高安中专高标准高质量建设“5+2就业之家”50家。组织开展5+2就业之家建设运营情况评估,选树一批标杆5+2就业之家。充分发挥各级各类“5+2就业之家”牵引性、基础性作用,打造“5+2就业之家”高安样板。

(二)不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社会保障等支持体系,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支持。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和产业就业协同联动体系,探索建立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联动机制,推进实施促进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快落实各类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将重点民营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重点企业用工保障范围,积极组织上门服务,打包落实政策。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制度,支持多渠道就业创业。

(三)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预警监测机制,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动态监测及就业帮扶。着力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强化就业引导、创业指导、供需对接等服务,稳定政策性岗位供给,鼓励引导青年群体到基层一线就业。加大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力度,做好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劳动力就业帮扶,稳定农民工就业转移规模,落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帮扶办法,实施精准认定、分类帮扶,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有针对性做好失业对象就业、培训需求摸底和跟踪帮扶,平稳有序做好就业转移安置工作。

(四)大力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紧盯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和劳动力市场需求,面向就业重点群体、企业职工深入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完成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年度目标任务。推行“互联网+ 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开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推进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农民工技能素质提升工程,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和政府贴息力度,推广就业之家线上申请渠道,全年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7亿元以上。支持重点群体通过平台电商、夜市经济、家政服务业等,实现“低成本、低门槛、稳收益”小微创业。积极组织第六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项目选拔工作,做好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大赛选手选拔、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创业奖”等人员推荐等工作,营造良好创业氛围。

(五)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依托高安市劳动力地图项目,建立完善人力资源供需信息数据库。加强企业用工需求日常监测分析,有针对性开展惠企政策兑现、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等服务。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密重点企业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频次。继续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做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省级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推动就业之家和孵化基地建设。持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系列活动,增强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对接。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着力落实社会保险制度。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过渡期结束后待遇平稳衔接。探索完善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政策。全面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收统支。鼓励引导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稳步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规范个性化代缴政策,稳妥推进城乡居保补缴政策。完善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二)促进社会保险扩面提质深入实施“全民参保精准扩面专项行动”,持续做好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精准扩面,巩固提升工业园区参保质量,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平稳推进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试点。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弹性缴费机制。持续推动失业保险扩面工作。加快社会保险信用体系建设。

(三)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时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鼓励引导居民高档次缴费或通过个人资助形式,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居民的缴费水平,全方位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提升。适度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落实修订后《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继续把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作为中心工作来抓,确保当期养老金支付率和发放率两个100%。

(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社保基金安全监管体系。加大对一次性补缴和提前退休等重点业务办理管控,防范重点业务廉政风险。严格对照风险防控工作任务清单,定期开展业务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销号整改机制,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坚持问题导向,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切实提高社会保险风险防控业务质量,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持续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管理警示教育,对重大案件进行通报,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线。

三、加强人才人事工作

(一)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按照省、市职称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加大对我市特色优势产业职称支持力度。加强监督制度建设,把监督管理贯穿到职称评审的各个环节,建立人才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严肃处理学术造假、申报材料造假等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紧制度的笼子,实现监管制度化、常态化,保证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评审环境。配合省、市探索建立与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企业科研人才评价机制,积极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遴选评估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

(二)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办法等人才“政策包”,加强“才聚江西智荟赣鄱”“1+N”等省市组团引才活动对接,大力引进“869”行动计划急需紧缺人才。落实激励博士后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加强博士站动态评估管理和服务,引导博士后人才向企业流动。加强政府特殊津贴、“赣鄱俊才支持计划·双高项目”等高端人才培育,着力选拔培养一批高精尖特的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

)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发展。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资源优化整合,加强高安技工学校建设。深入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加快推动技工学校自主全覆盖,扩大自主认定企业遴选备案规模,引导各类机构积极申报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加强考评员、外部质量督导员专职人员队伍建设,监督指导各类评价机构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技能强企”行动,推进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配合市局实施“宜春工匠选拔工程”“技能大师培养工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程”,深入挖掘高技能人才申报“赣鄱工匠”“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高技能人才项目,择优推荐选手和技术专家组长参加江西省第二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长效监管制度,提高职业培训质效。健全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内控制度,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制约管理制度,加大补贴对象身份甄别力度,把好资金审核拨付关口。抓实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安全管理工作。

)提高人才服务管理水平。平稳有序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公开招聘相关政策,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收入分配政策。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加强表彰奖励工作。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健全完善人才向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激励政策,引导支持人才资源合理配置,支持乡村振兴。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以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为重点,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落实。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全面推进年”活动。开展“和谐劳动关系进万企”活动,推进劳动保障政策宣传进高校、企业、工业园区、平台。加强劳务派遣机构管理,规范劳务派遣机构经营行为。加强工时制度监管,规范特殊工时制度监管服务。全面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强化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规范企业规模裁员行为。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化解机制。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

(二)强化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完善工资支付保障体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秩序。开展根治欠薪、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情况检查以及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等专项行动。强化欠薪信用惩戒,加强行政执法衔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全面推广社保卡发放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开展相关领域劳动监察执法行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做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

(三)持续做好调解仲裁工作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开展预防化解重大集体劳动争议专项行动。落实重大争议应急联合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优势,最大程度方便农民工维权。加快推进基层调解组织、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平台建设,积极推动仲裁机构建立“1+X”模式一站式调解平台。加强新就业形态争议办案指导,强化裁审衔接,推进全市“类案同裁”。

(四)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指导用人单位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以技能人才为重点,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发布重点产业工资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落实工资指导线制度。持续巩固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成果,合理调整国企负责人薪酬计算基数,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落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政策,指导国有企业分配向关键核心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倾斜。

五、提升人社服务质效

(一)深化系统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局长走流程”、练兵比武等活动,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定期开展窗口作风明察暗访,完善窗口服务、内部管理等制度,加强经办服务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强化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开展人社系统党员示范岗、职工先锋岗活动,培树先进典型。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在抓好员工录用等7项跨部门“一件事一次办”推广应用的基础上,着力推动“人社登记备案、招工、就业、创业、培训、工亡、非因工死亡、社会保障卡、人社信息查询”等11项人社内部“一件事”集成办理。

(二)推进数字化人社建设。持续深化江西人社一体化平台的推广应用。依托江西人社一体化平台,加快推进人社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项统一办理。规划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社会保障卡身份认证、金融服务支撑渠道,深化人社领域全业务、全过程线上线下用卡,推广电子社保卡应用,逐步丰富社会保障卡应用场景。优化公共就业信息系统、公共招聘平台。推广和应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省级集中社保信息系统、智慧社保运行管理平台、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平台、“智慧监察”“互联网+调解”“智慧仲裁”系统。

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深化“四强”党支部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组织体系,配齐配强支部班子,建立健全设岗定责、践行承诺等激励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机制,引导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创先争优。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党的主张和决策部署转化为本部门本领域的政策法规、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的运行机制。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做好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持续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加强政策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锻造一支符合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人社干部队伍,为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刚性约束,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动态梳理更新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防控措施和工作流程,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持续加强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让党员干部学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深刻汲取相关案件教训,强化警示教育,巩固全市劳动监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扎实做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注重建章立制,切实把巡察工作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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