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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岭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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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岭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汲取南昌市南昌县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新余市渝水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高安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宜春市委市政府和高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围绕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目标任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安全生产五十条措施,在安全理念、责任、规划、法治、标准、科技、工程、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荷岭篇章提供坚实有力安全保障。

二、攻坚目标

通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镇各地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更加牢固,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各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更加明晰,辨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更加主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力争减少一般事故、全力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强化培训工作组织。按照全国、全省、宜春市、高安市统一部署,协助宜春、高安市组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

2.分级分领域跟进培训。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对工贸、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九小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3.协助深化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协助推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协助做好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4.强化安全培训监管。严格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督促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深化提升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通过三年时间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率100%

5.加强电气焊特作人员管理。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强化零星类电气焊安全管控,推动全镇电气焊作业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6.做好安全培训工作。依据各行业领域规范要求和实际,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具体要求,做好监管行业领域教育培训,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

7.抓好灵活用工等人员管理。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加工、制造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8.提升逃生避险能力。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9.深化标准化建设。按照政策引导支持、部门组织推进、企业自主创建、社会机构评审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

10.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根据《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指导意见》,大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引导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辨识安全风险、科学评估风险等级,完善一图一牌三清单等公告公示机制。

11.强化全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按照《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班组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落实现场安全确认制度;建立班组安全联锁机制,班组成员互为安全监督员,互相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存在的安全风险失控、重大事故隐患、三违现象及危险作业及时叫停;建立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督促一线从业人员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等,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四)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2.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五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13.强化示范引领。深化公路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安康杯竞赛等示范创建工作,在全镇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五)开展风险分级管控行动

14.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定期组织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风险,分区域分行业领域绘制安全风险等级四色图并动态更新。加强常态化会商研判,滚动分析灾害天气趋势和安全生产苗头性问题,加强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重点时段事故风险的部门联合会商和针对性研判。

15.落实挂牌警示制度。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好挂牌警示制度,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的监督检查。

16.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加强各类监测信息的实时提醒和分析研究,跟踪督促各地和企业相关责任人员及时核实、处置、反馈异常情况,对可能发生事故的,提前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7.广泛宣传判定标准。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定期收集汇编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持续宣传解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流程,提高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能力和水平。

18.提升排查整治实效。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

19.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动态更新、照单销号整改机制。2024年底前全面摸清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底数2025年底前全面掌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底数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存量,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全覆盖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20.落实整改督办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严格落实《江西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压实责任追究办法》,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严肃责任追究。

(七)开展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1.提高监管执法效能。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22.落实安全监管措施。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执法现场感、执法穿透力。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小企业惹大事。

23.重拳开展打非治违。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非治违联合机制,镇政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按规定动火作业等非法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通过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强大威慑。

24.统筹好监管执法与帮扶指导。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注重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探索更大范围的跨部门综合监管。组织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八)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25.协助自动化、智能化建设。协助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提升矿山、危化品、民爆、工贸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协助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26.协助老旧设备更新改造。协助加快危化品、矿山、工贸、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工贸等行业领域老旧设备淘汰更新力度。

27.推动工程性措施整治。常态化开展厂中厂消防安全、拆牌、破网、清通道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                  

(九)开展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

28.完善应急指挥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部体系的实施意见,推动加强镇级应急指挥部建设,持续提升值班调度、信息报送、应急指挥、会商研判、综合保障、舆情应对等应急能力。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权责明晰的事故现场处置机制和部门间、区域间、力量间的应急联动指挥机制。

29.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综合统筹全镇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建立基层专职消防队和乡镇半专业消防队伍联动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

30.强化应急救援演练。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强化先进装备配备和重要物资储备。加强政企预案衔接与联动,开展企业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实操性监督检查,强化制度化、全员化、多形式的应急救援演练。推动规模以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建立内部监测预警、态势研判及与周边企业、政府信息通报、资源互助机制。

(十)开展基层基础提升行动

31.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实施细则》和市《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约谈、访谈、巡查、挂牌警示等工作制度,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并按程序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压实党政领导责任。严格执行《宜春市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若干措施》,充分发挥对部门考核、督导作用,多发警示函、建议书、督办函,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强化新风险新业态监管,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32.探索推进安委办实体化运行。积极探索推进安委办实体化运行,做实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健全实体化机制,运行标准,完善会商研判、督查通报、警示约谈、考核问责等机制,充分发挥安委办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查办作用。

33.推动社会协同共治。规范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工作,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建立企业安全信用评价和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积极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四、任务分工

安委会统筹做好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安委会成员按照分工文件配合好上级部门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和指导帮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研究、专题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分管班子成员对本行业本领域的治本攻坚工作要加强督促指导,加强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情况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情况,并明确专人负责分管行业领域治本攻坚情况的梳理汇总、信息报送等。

(二)加大保障力度。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安全投入、强化资金支撑,特别是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安全投入,保障治本攻坚重点任务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问题警示曝光,营造安全生产、依法经营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导考核。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聚焦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紧盯重点行业、重点地方,采取四不两直、集中督导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长期坚持落实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督办交办制度,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进行约谈,对工作失责、不作为的实施责任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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