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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湖乡群众转移安置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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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湖乡群众转移安置应急预案

为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管理工作,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结合我实际,特制定《上湖乡群众转移安置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工作原则,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规范群众转移安置管理工作。

二、编制目的

本预案旨在建立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转移安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规定》、《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江西省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高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高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境内发生洪涝灾害地质灾害、 台风、风雹、雪灾等自然灾害导致需要紧急转移安置群众的应对工作。

五、指挥体系

(一)指挥机构

群众转移安置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由刘雪平同志任指挥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乡党委副书记黄鑫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刘永兴同志为常务副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指挥长,机关工作干部为成员。

(二)工作组

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1. 综合协调组:黄鑫同志任组长,农业办公室同志为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与各组的联络工作,收集和传递上级部门各类信息。掌握本各村组危险区域情况,为指挥长决策提供依据。

2.转移安置组: 刘永兴同志任组长,应急办同志为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转移安置点的选择和布置,按照指挥长的命令,组织受灾群众按预定的路线进行转移安置。

3.秩序维护组: 陈小武同志任组长,综治办同志为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转移安置过程中的交通秩序、社会治安的维护。

4.卫生救护组:付余丰同志任组长,卫键办同志为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卫生救援队伍,抢救伤员;组织开展灾区防病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指导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饮用水、食品卫生监测和环境消毒。

5.后勤保障组: 高波同志任组长,党政办公室同志为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接收上级、购置本级防汛救灾和生活保障物资,运送到指定地点,并负责物资发放工作。

6.应急抢险组: 费德强同志任组长,武装部同志为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事件衍生事件发生。

7.灾后恢复组: 闻瑛同志任组长,规划所同志为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各项恢复重建减免和优惠政策,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基础设施,尽快恢复供电、供水、交通。

六、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灾情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及时调整应急指挥机构和力量。初判发生需转移安置群众100人以下的,由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衢转移安置群众100人以上的,由市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

(二)响应措施

1、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威胁时,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2、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伤员实施紧急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灾害发生地,成立临时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3、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维护治安

加强受灾区域社会治安管理,实行局部交通管制,严厉打击借机盗窃、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5、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和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6、终止响应

在受灾群众全部转移安置且灾情稳定不会继续扩大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三)应急响应

本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全体成员需上岗到位,指挥长应迅速赶往现场,研究制定群众转移安置方案,根据具体情况,调动救援队伍,准备保障物资,同时通知各村做好充分准备,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发展情况。

必要时,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赴现场对其情况及处置情况提出意见,采取相应的科学措施,快速解决问题。

七、灾后处置

(一)核定灾情

指挥部在群众转移安置结束后,应及时组织人员对灾情进行全面调查,核定实际损失,撰写评估报告,并报送至上级有关单位。

(二)总结工作

指挥部在群众转移安置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完善转移安置方案,提高转移安置能力。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指挥部在转移安置工作结束后,应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存在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上湖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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