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城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你公司以赣大城文旅[2022]1号《江西大城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停车场(一期)收费的请示》一文收悉。现根据江西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6]960号)和高安市发改委价格收费字[2017]43号《关于印发(高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停车场的实际情况,经我委调查测算,秉着“公益为民、保本不亏”的原则,对你局该停车场收费标准核定为:
1、停车1小时之内(含1小时)免收停车费;
2、停车1—2小时之内(含2小时)收费5元;
3、停车2—3小时之内(含3小时)收费10元;
4、停车3—4小时之内(含4小时)收费15元;
5、停车4小时以上收费20元。
每日20元封顶,超过24小时重新按上述规定收费。此标准试运行一年,请主动做好价格公示,加强服务,接受监督。执行时间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至2023年8月31日止,期满后,该文自行废止,如需收费,应根据相关政策重新向我委申报。
特此通知
高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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