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市中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高安市中医院:
你院以高中医字[2023]1号《关于高安市中医院停车场收费的请示》一文收悉。现根据江西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6]960号)和高安市发改委价格收费字[2017]43号《关于印发(高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我委调查测算,你院停车场运行正常,收支基本平衡,秉着“公益为民、保本不亏”的原则,对你院停车场收费标准核定为:
1、停车1小时之内免收停车费;
2、停车1-2小时之内(含2小时)收费5元;
3、停车2-3小时之内(含3小时)收费6元;
4、停车3-4之内(含4小时)收费8元;
5、停车4-12之内(含12小时)收费10元;
6、停车12-24之内(含24小时)收费16元。
超过24小时重新按上述规定收费。此收费标准执行时间自2023年1月26日起执行至2024年1月25日止,期满后,该文自行废止,如需收费,应根据相关政策重新向我委申报。
特此通知
2023年1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