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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兆丰烟花鞭炮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储存烟花爆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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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名称:高安市兆丰烟花鞭炮有限公司未按规定

储存烟花爆竹案

2.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应急罚[2024]0001号

3.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3327629986M

4.案由: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5.违法行为:2024年1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高安市兆丰烟花鞭炮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

6.处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7.处罚决定部门:高安市应急管理局

8.处罚决定时间:2024年1月19日

9.处罚内容:对高安市兆丰烟花鞭炮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10.处罚结果:企业缴纳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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