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2〕49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推行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33号)、《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宜春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工作的通知》(宜应急字〔2022〕88号)的规定,经初步审核,现将1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拟达标企业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0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4月10日前与高安市应急管理局矿山监管股联系(电话:0795-5296188)。
特此公示
高安市2024年非煤矿山行业第三批安全生产三级
标准化拟达标企业名单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点 |
初评/复评 |
1 |
高安市鸡公岭采石场 |
高安市相城镇石梅村 |
初评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