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极端天气频发多发,为做好2025年度防汛工作,经市防指领导研究同意,现就做好全市防汛物资储备清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各乡镇(街道、场)负责辖区内防汛物资的清查、汇总和数据填报等工作;清查范围包括乡(镇)、村两级。
二、清查时间
请各地做好清查工作,于8月16日下班前并将《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清查工作联系人》(附件1)、《乡镇防汛物资储备汇总表》(附件2)报送市防指办邮箱:gasfxb2021@163.com。
三、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周密部署,做到有库必到、有物必查、查必彻底,确保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清查工作,并作为本年度年终考核依据。市防指将组织开展防汛物资抽查工作。
2、按照“实事求是、据实核销”的原则,针对实物逐一盘点,做到以物对账,帐实相符,不允许虚报瞒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