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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机制》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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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工作机制,夯实各级主体和相关部门责任,进一步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平稳过渡、有效衔接,现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机制如下。

一、建立定期研究机制

1.坚持月调度会制度每月适时召开行业部门调度会,听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一办11组”各牵头部门要适时召开专项工作组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协调推进工作落实。

2.坚持季推进会制度。每季度适时召开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会议,由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召集或委托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听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上季度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安排部署下季度工作。每季度适时召开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各部门、各乡镇工作亮点和存在问题,部署推进重大决策、重大行动和重要工作。

二、健全暗访督导机制

1.建立周调度制度。每周对乡镇(街道)、村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掌握就业务工信息监测、小额信贷、项目建设等单项工作落实存在的问题。

2.建立月通报制度。每月初,制定下发重点工作提示单,明确每月工作重点、完成时限和相关要求。每月底,由市乡村振兴局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对乡镇(街道)进行督导或暗访,结合周调度情况和当月督导情况进行排名,对排名后3位的乡镇(街道)进行全市通报。

3.坚持季督导制度。每季度对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行督导,及时将发现问题通报交办、跟踪督办,督促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建立整改台账,并根据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督导排名前3位的乡镇和排名前1位的行业部门,在领导小组会上作经验介绍,后3位的乡镇和后1位的行业部门作表态发言。

三、完善考核奖惩机制

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作为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一票否决”事项,纳入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年度考核结果进行专项通报,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追责问责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发现问题较多,且督而不改、屡改屡犯的,及时启动约谈程序;对问题突出、工作严重滞后且影响恶劣的,提请相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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