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安市2023年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厂矿医院、民营医院: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不断提升疾病防控能力和水平,提高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质量,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我委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7月中旬开展高安市2023年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卫生院、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厂矿医院、民营医院。
二、考评内容
重点传染病防控、传染病信息报告及管理工作、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详见附件。
三、考评方式
将抽调委疾病预防控股和市疾控中心相关科室业务骨干组成专项考核组,采取听汇报(书面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考评工作。
四、时间安排
2023年11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抓紧做好半年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并按照考核标准做好自查自评。
(二)督导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督导,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现场指出并撰写检查指导意见书,确保督导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督导结束后,市疾控中心将督导情况进行整理并根据检查情况写出详细的督导报告。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提前做好迎检准备,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工作。
六、结果应用
工作督导结果将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并作为2023年度医疗卫生机构疾控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七、督导分组
(一)第一组
组 长:金发成
副组长:江平安 夏志勇
成 员:蓝 洪 彭文英 谌小梅 喻甜甜 熊芳晨
督导单位:蓝坊、荷岭、上湖、黄沙、灰埠、相城、田南、建山、英矿、太阳、新街、八景、八景矿、赣西、独城、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皮防所、泌尿专科医院
(二)第二组
组 长:刘彬辉
副组长:况小灵 谢品星
成 员:刘江涛 袁小多 杨 光 毛 琦 梅思思
督导单位:城南、城北、石脑、龙潭、杨圩、村前、华林、伍桥、汪家、祥符、大城、下陈、瑞州医院、人民医院、血防站、九州医院、仁德医院、五官医院、红心医院、腾越中医院、益民精神病院
附件:高安市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考核标准
高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