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医疗机构放射诊疗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行为,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办法》、《2024年江西省医疗机构放射诊疗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赣疾控监督字【2024】8号)的相关要求,我市开展放射诊疗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放射诊疗工作关系到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健康,依据《2024年江西省医疗机构放射诊疗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赣疾控监督字【2024】8号),市卫健委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相关部门参加工作会议,就相关工作进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并下发《高安市医疗机构放射诊疗专项治理行动方案》(高卫法监字【2024】14号)。
二、落实方案,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1、依据《高安市医疗机构放射诊疗专项治理行动方案》(高卫法监字【2024】14号),组织开展放射诊疗单位负责人培训,就相关法律法规、自查自纠工作内容进行解读,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法规意识,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2、对照《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基本情况自查表》,组织各放射诊疗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清单,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指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市卫建委组织卫生监督员,统筹国家随机抽查工作、日常监督、专项治理行动,对放射诊疗机构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指导,重点对放射诊疗机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放射诊疗许可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性能检测情况、开展放射诊疗人员资质条件管理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培训及职业健康体检监护情况、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辐射危害告知、辐射危害警示标志放置情况、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等内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落实整改。
已检查放射诊疗机构34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5份,给予行政处罚2件,处罚金额0.2万元。
通过本次专项治理,医疗机构进一步健全了放射诊疗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放射诊疗行为。
四、主要存在问题
1、部分放射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不强,自身防护意识淡薄。
2、部分放射诊疗机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放射工作人员、公众的防护意识。
2、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形成长效监督机制,规范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行为。
3、加强问题整改跟踪,全面落实整改清单。
高安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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