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前后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2-10-15 16:35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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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节前后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严格落实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筑牢疫情防控坚实“防线”,9月26日始,市卫健委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一场全面细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执法检查行动,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主要围绕医疗机构预检分诊是否按要求落实、首诊负责是否规范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是否严格落实等情况,重点突出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陪护和探视人员管理,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规范接诊等情况。本次共检查二级医疗机构6家,乡镇卫生院及民营医院36家,村卫生室53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均已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检分诊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工作形同虚设,无人值守情况仍有发生,未严格落实“一扫一测三查验”现象普遍存在,就诊患者信息登记不全,无测温枪(或损坏)、场所码的情况依然存在。
2、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执行不到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管理混乱现象较为普遍,主要表现在发热门诊无医师坐诊、无明确的三区两通道,门诊及住院部部分医务人员及患者未佩戴口罩;个别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高安黎志诊所)接诊发热病人的现象依然存在。
3、其他。检查发现高安口腔医院、高安济民精神病医院、高安黎志诊所、高安邓润生诊所等部分医疗机构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校验工作;高安市祥符镇杉林卫生二所(惠康)、郊区卫生四所(诊所)门牌名称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不一致;高安雅畅诊所、中山中医诊所、苏梅萍诊所、唐桂君诊所、建山枫林卫生四室、村前圩镇卫生一所、筠阳街道院背村卫生二室未按规定下架退热药品和抗生素类药品;高安陈源鑫综合门诊部越级使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村卫生室普遍存在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中医科、妇科、儿科等业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各级医疗机构要从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根据附件《2022年国庆前后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查情况汇总表》整改到位。
2、进一步组织业务培训。各级医疗机构应加强业务学习,同时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落实要求。将日常管理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确保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等知识深入人心,努力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3、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市卫健委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结合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督促整改,适时采取明察暗访、实地走访、重点检查等方式开展“回头看”检查,特别是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2022年国庆前后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查情况汇总表



                         高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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