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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高安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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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江西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和《中共高安市委高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工作安排,打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高安模式,2022年10月,高安市政府办印发《高安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高府办发﹝2022﹞70号)。

二、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目标

推进建立适度竞争、有序创新、风险可控的农村金融支持体系,构建银行、财政、保险、担保"四位一体"的金融协同服务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效满足农业农村发展的金融需求。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服务模式、金融产品、政策保障、增信机制、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创新探索,形成可推广、易复制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高安模式。

三、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主要措施

一是健全服务乡村振兴金融支持体系。健全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或业务条线,细化措施落实信贷流程审批、授信权限、产品服务创新等方面倾斜政策。推动完善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抵押登记、交易流转、评估处置机制。完善政府、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多方风险共担和补偿机制,加大贷款贴息和保费、担保费补贴。探索完善农业保险补贴方式,建立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引导企业和农户主动参保,不断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和挂牌融资,拓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渠道,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推动农业产业整合和转型升级。

二是健全服务乡村振兴金融基础设施。支持和鼓励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积极打造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特色支行或网点,开办标准化银行服务。推广金融支付应用乡镇全覆盖,支持普惠金融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与农村电商、城乡社会保障等合作共建。推广完善“乡村振兴主题卡”等特色支付产品,推动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向农村下沉。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创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样板村工作。

三是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水平。依托江西省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信息共享,提升银农合作对接水平,探索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点对点信贷服务,积极开展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相匹配信贷业务。围绕高标准农田、种植养殖业选种育种研发、粮油增产及“菜篮子”等基础农产品供给;大棚设施、大型农机具、养殖设施等农用设施;农产品供应、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领域;农村地区道路、自来水管网、污水管网建设、路灯照明及乡村医疗卫生康养等人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加大信贷支持,保障对农业及涉农产业的贷款总量稳定增长,满足涉农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求。引导绿色金融资源加大对绿色农业科技、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生态农业示范区、低碳排放区、农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等,创新开发以特许经营权质押、公益林和天然林收益权质押、“两品一标”、碳汇质押等信贷产品,做好生态产品经营权证抵押、流转、处置等绿色金融服务。

四是完备民生金融保障体系。持续推动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用好用足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过渡期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小额信贷等优惠政策。持续加大对扶贫产业项目、帮扶产业、脱贫村提升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适时推广江西省农村经营户信用信息联网核查平台,基本实现涉农信用信息域内共享,扩大征信有效供给。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加大对涉农主体的信用评级和授信工作,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与评估工作。

五是加强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继续将农村居民列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重点对象,开展好集中性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风险警示常态化教育,持续畅通普惠金融重点人群权利救济渠道,压实金融机构投诉处理主体责任,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六是健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推进机制。成立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乡村振兴重点领域贷款监测,建立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制度。及时总结提炼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典型模式、成功案例、经验做法和创新机制,加强政策宣传,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氛围。

解读人:杜国华

联系电话:0795-528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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