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动《江西省打造全国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高地实施方案(2022—2025年)》(赣府厅字〔2022〕69号)、《推动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赣科规字〔2022〕4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改革,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机制,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队培育体系,优化创新生态环境,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科技型企业集群,助力我市创新型县市建设,制定出台工作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量质并举、上下联动、系统推进
三、实施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
到2023年年底建立拥有100家企业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今后每年入库培育企业数量递增10%、申报企业数量保持在50家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保持在全省县市前列。
四、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从六个方面提出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重点任务:一是坚持全面摸排,及时分析和筛选入库培育企业;二是开展精准辅导,引导企业做好申报基础性工作;三是构建孵化体系,建立科技型企业培育载体;四是采取倾斜措施,支持企业发展自主知识产权;五是实施重点招商,招引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六是发挥中介作用,帮助企业全面做好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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