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决策公开>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高安市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

访问量:

关联稿件:

一、目标任务:高安市市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资金894万元,需完成绩效目标任务面积9.1万亩。其中农业农村部门项目资金374万元,需完成绩效目标任务面积3.9万亩;供销部门项目资金520万元,需完成绩效目标任务面积5.2万亩、项目实施期限为一年。

二、承接主体遴选范围: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含联合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各类农业服务专业户、家庭农场、服务协会及其他服务组织的承接主体遴选;市供销联社负责基层供销社和社有企业的承接主体遴选,参与遴选的服务主体需符合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三分之一以上且为第一大股东的条件,可发展“基层供销社+小农户+公司(其他服务主体)”模式。部级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列入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安装作业监测终端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优先列入遴选对象范围。市农业农村局和市供销联社要确保遴选的实施主体不交叉、监管责任不落空。

三、补助资金和标准:项目实施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30%,且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补助资金发放包含五大环节:

1.机插秧或机抛秧(含集中育供秧环节)服务环节: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农业农村部门计划补助4.5万亩,拟安排补助资金240万元;服务规模经营主体每亩每季补助标准不高于50元,服务小农户每亩每季补助标准不高于55元。

2.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环节: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农业农村部门计划补助22万亩,拟安排补助资金134万元。服务规模经营主体每亩每次补助标准不高于2元,服务小农户每亩每次补助标准不高于2.3元,单季作物每亩享受补助不超过3次。

3.稻谷烘干服务环节:由市供销联社组织实施,采取基层社委托有服务能力的专业合作社、公司、农场具体实施,相关数据农业农村局、供销联社负责衔接好。供销部门计划补助33万吨,拟安排补助资金285万元。服务规模经营主体按照湿谷的重量每吨补助标准不高于8元,服务小农户按照湿谷的重量每吨补助标准不高于9元。

4.辣椒种植服务环节:由市供销联社组织实施,供销部门计划补助1.2万亩,拟安排补助资金115万元。服务规模经营主体按照辣椒土地平整补助标准10/亩,育苗补助标准50/亩、病虫害防治每亩每季补助标准不高于36/亩。

5.油菜种植服务环节:由市供销联社组织实施,供销部门计划补助6万亩,拟安排补助资金120万元,补助标准为机械开沟20/亩。

四、明确注意事项:由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联社安排各服务环节的补助资金,可分别根据各服务环节的补助作业量完成情况作相应调整和调剂,同一作物单个项目承接服务主体每年享受项目补助资金不得高于40万元。各服务组织服务小农户的面积必须达到60%以上,低于60%的按比例折算至服务小农户不少于60%作业量计算,同一地块同一环节(含全程)的托管服务,不得出现农业农村部门和供销部门重复补助。同一服务组织在我市申报或承担了与本项目相同的服务项目不予重复补贴。

解读人:黄洪     联系电话:0795-5282350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