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决策公开>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高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访问量:

关联稿件:

一、此次《预案》修订的背景

为适应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有必要对现行的《高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4〕29号)要求,经过充分研究、专家评审、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后,在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最终完成了《高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二、此次《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是调整和明确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挥体系。将市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指挥机构由市减灾委员会调整为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统筹组织指挥全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具体工作,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救灾活动。

二是调整组织指挥体系的运行机制。新修订的《预案》根据历年应对自然灾害工作的实践,删除了原《预案》中综合协调、灾情收集评估、抢险救援、生活救助、安全维稳、医疗防疫、灾后恢复重建、新闻宣传等8个响应工作组,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在应急响应措施中予以明确。

三是调整响应级别并明确启动响应条件。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将启动响应级别由三级调整为四级,并明确了各级别响应的启动条件。

解读人:肖小虎

联系方式:0795-7065083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