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25年以来,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全面反弹,宜春市4个一类县,除袁州区同比下降以外,丰城、樟树、高安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反弹。面对新变化、新问题、新情况,我市大气环境要稳步向好,需进一步完善原有的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方案。6月初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赴袁州区学习交流大气污染防治先进经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结合袁州区先进经验和高安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高安市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方案》。
二、工作目标
空气质量达到考核目标,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5μg/m3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控制在96%以上。同时逐步提升我市PM2.5平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在全省和宜春市的排名。
三、主要内容
(一)分区管控及精细化管控要求:将高安市城区划分为三个重点区域,重点区域为省控空气站点半径1000米范围内的区域,其中筠办站点由市领导陈刚、侯凯包干,牵头单位筠阳街办;环保局站点由市领导习杰斌、陈平和包干,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特教学校站点由市领导胡金圣、雷铁军包干,牵头单位瑞州街办。各片区包干市领导应根据各自重点区域,督促落实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措施。重点区域(其中站点500米范围内为敏感区域,500米至1000米范围内为重点区域)管控要求包括:道路扬尘管控要求、工地管控要求、小区管控要求、秸秆禁烧管控要求、烟花爆竹管控要求、车辆管控要求、餐饮油烟管控要求、裸土复绿或覆盖要求、大型活动管控要求、特殊行业管控要求、与省控站点运维方建立联系等。
(二)普遍性要求:
(1)全域普遍性要求:禁燃禁烧管控要求、工业企业管控要求、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要求、车辆管控要求、人工增雨作业要求、督促责任落实要求。
(2)城区普遍性要求:餐饮油烟管控要求、烟花爆竹管控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要求、余土车管控要求、汽修废气管控要求、加油站油气管控要求、特殊天气管控要求
(3)城区一般区域要求(以空气站点为中心,半径1000米至城区边缘范围内):一般道路管控要求、一般工地管控要求、一般小区管控要求、餐饮油烟管控要求、裸土复绿或覆盖要求。
(三)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1)污染天气下工作安排:出现污染天气时,由市委常委、副市长习杰斌同志指挥协调各相关单位,按照污染天气管控要求,落实各项应对措施,确保应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2)应对污染天气阶段划分:划分为预报阶段、准备应对阶段、应对攻坚阶段、持续巩固阶段。(3)污染天气下各地、各单位不同阶段的责任与措施。
(四)保障措施:一是强化资金保障。市城管局应增加2台大型雾炮车、3台大型洒水车和2台小型洒水车,以保障全市三个省控站点周边雾炮洒水频次、时长、车速、范围等满足管控方案中敏感区域、重点区域要求。瑞办、筠办应分别购置1台小型洒水车,落实管控方案中敏感区域、重点区域要求。二是强化督查督导。成立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工作专班,加强督查通报,如遇应急天气,需全力督查通报,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严格按各自职责抓好精细化标准落实。三是注重实际效果。为减少措施落实过程中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各地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工作要求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解读机关: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
解读股室:大气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股
联系电话:0795522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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