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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州街道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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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街道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加强我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有效防止大气污染和防止对公共交通安全 的威胁,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强化机制,以用促禁”原则,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相结合确保“不燃一把火, 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块黑斑",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引起人民 群众财产重大损失、确保不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

二、文件执行范围和期限

全街道范围内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及重点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街道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深入秸秆禁烧第一线,切实抓好管控措施的落实。瑞州街道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况  荣

第一副组长:谢 轩

副  组  长:付建峰、邬向明、邓向辉、王保良、 卢春阳、孙六梅、朱凯旋、晏家琦、 金辉斌、吴 骏、胡嘉俊、李晓辉、

叶  翔、杨 斌

成      员:陈 辉、陈洪亮、刘泽伟、熊 义,各

村(居)支部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辉任办公室主任。

 (二)责任层层分解。按照“属地管理、火源控制”的 原则,街道驻村委、社区班子成员和驻点干部负责各自点的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各村委、社区是农作物秸 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责任主体,村委、社区书记是第一责 任人,对本辖区禁烧工作负总责,要层层落实责任,在本辖区内签订禁烧工作责任状。将禁烧责任落实到各个责任人实行“街道监督、村社区为主、各户联防”网格化管理责任  制,全面落实“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岗位、定要求 的工作措施,各村、社区组织巡查队严防死守,实现禁烧工作全面覆盖,全程监管。

(三)加大宣传力度。 成立街道、村社区两级巡查组:

街道巡查组由城监中队组成,开展全天候、不间断宣传巡查;村社区巡查组由各村社区书记组织干部、党员群众成立巡查  队,安排专人(1- 5名)每天敲锣(刺叭)示警深入实地进  行宣传巡查;上门发放野外用火告知书、签订承诺书、记录 影像资料建档留存;重点区域每天16:00 — 18:00,重点巡  查、发放告知书、安插警示牌(内容围绕严禁放火、违者罚 款2000元及铲除菜地);发现野外用火当即灭火抓人,并铲土覆盖黑班及灰烬。不论抓没抓住现行,只要留有焚烧痕迹,无条件铲除该菜地。街道、村社区两级巡查组要充分利用网 络、广播、张贴标语,悬挂条幅,发放公开信,村居民会议, 流动宣传车等宣传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要反复宣传、深入 宣传,确保宣传工作到户,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着力形成禁烧的强大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群众支持禁烧、主动禁烧的积极性,夯实禁烧工作的群众基础。

(四)加强督查问责。遵循“谁家的孩子谁抱走”、"村民归村”、“居民归居”, 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存在 秸秆焚烧的村社区予以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被省、宜春监测通报发现的火点,按50000元/个的标准对村委、社区进行处罚,对发现焚烧黑班的按50000元/亩的标准进行处罚,不足1亩的按1亩计算(已发现的  火点该火点焚烧形成的黑斑不叠加计算,二者按高额处罚), 蹲点班子成员及村居书记在街道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对被市  巡查、督查通报发现的火点,按5000元/个的标准对村委、 社区进行处罚,村居书记在街道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对被街 道巡查组发现的火点,按500元/个的标准对村委、社区进 行处罚。对发现火点一律由村委、社区协同街道巡查组对火 点农户或居民按2000元以上标准处罚到位,造成群众财产 重大损失的交由公安部门处理,追究刑事责任。对全年来巡 查未发现火点的村委、社区进行通报表扬、并且纳入年度考核中;街道巡查组要不分昼夜加强巡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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