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安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2-03-14 08:34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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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府办发〔2022〕20号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安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城垦殖场,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高安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高安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方案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1〕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结合全市开展“比工作激情,看干事状态;比业务水平,看破题能力;比办事效率,看项目提速;比工作业绩,看争先进位”“四比四看”活动,以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以公开模式创新为动力,着力构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五型"政府建设不断向实处着力、往深处拓展,助推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5月底前,市本级、瑞州街道、八景镇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垦殖场)建设。打造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标准和规范。通过全省验收评估,获得省政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授牌。

2022年12月底前,按照试点建设标准,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全覆盖。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政务公开基本规范。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要按照“公开为常态 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要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标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核等机制。畅通市政府网、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公开渠道,运用“大众语言”解码“政务语言”,全过程实时更新“五公开”(即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政务信息。

(二)健全完善机制体制。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要安排专人负责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要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要建立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确保公文类信息公开有据可循。要建立政策解读制度,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运用图解、视频、H5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方式,及时解读各项政策。要健全政策解读专员制度,为群众及企业提供政策解读“一等服务”。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决策预公开、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制度,打造更优法治生态,推动全面依法治市。

(三)全面梳理标准目录。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要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31号)等文件精神,对公开事项各要素进行再梳理、再优化。调整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突出针对性、易用性和可操作性。并通过市人民政府网、公众号、公示栏等对外公布,方便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信息检索和查阅。同时,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探索将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要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改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基础工作,优化依申请公开流程,办理20个工作日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完成。妥善办理公共卫生事件、土地征收征用、房屋征收补偿等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依规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不断提高答复质量,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率和纠错率。

(五)提升政民互动、政务舆情处置与回应能力。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要健全政务舆情处置与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民生、经济金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方面的舆情。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要严格落实回应主体责任,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增进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拓宽服务群众渠道,全面开展政民互动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市人民政府网、政务新媒体和政务服务热线12345等渠道群众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的答复,做到咨询类诉求1天办结、建议和求助类诉求4天内办结,投诉和举报类诉求8天内办结。

(六)推进公开平台规范建设。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快市人民政府网站的迭代升级,推进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政府网站公开内容的直接对应发布工作。要依托市民中心、图书馆、便民服务中心等对外“窗口”,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咨询解答等服务,打造“为民便民利民”的政务公开服务专区。各乡镇(街道、垦殖场)要利用政务新媒体、公示栏、村村通广播等平台发布政府信息,方便公众知晓。

(七)推动办事服务标准建设。市行政服务中心要牵头组织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准确详尽公开办事指南,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拆分和办理流程优化。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提供申请材料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要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编制办事“一本通”。奋力建设“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市”,打响“高安办事不用求人、高安办事依法依规、高安办事便捷高效、高安办事暖心爽心”营商品牌。

(八) 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各乡镇(街道、垦殖场)要健全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以“事项标准化、内容常态化、管理规范化”为目标,推进执行、结果“两公开”规范发展。要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内容。各乡镇(街道、垦殖场)要择优选择1-2个基础较好的村(居)委会作为重点打造示范点,探索与党建三化建设融合,拓宽村(居)务公开新渠道。通过加强村(居)民微信群、村(居)务信息公开栏、村村通广播等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公开村(居)班子信息、村(居)级财务、村务、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把标准规范建设作为开展“作示范、勇争先、抓落实”活动年“四比四看”活动的重要抓手,全面深入总结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和短板,摸清制约政务公开的难点和堵点。既要紧盯薄弱环节、着力补齐短板,又要重点突破、创新举措, 奋勇争先打造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排头兵”。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要坚持“无清单不工作、无量化不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时间观念和责任意识。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引(详见附件),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经费保障。尤其是承担试点任务的瑞州街道、八景镇,要进一步强化机构和人员保障,确保有专人负责推进试点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对试点工作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市政府办公室作为主管部门,将精心指导全省入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试点乡镇瑞州街道、八景镇,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引》制定建设方案,明确目标方向和建设路径,着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有特色、走前列。

(三)鼓励探索创新。各乡镇(街道、垦殖场)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开展试点,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政策解读、依申请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要通过开展社会评价或者第三方评估,广泛收集公众对试点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承担试点任务的瑞州街道、八景镇将在政府网站开设试点工作专栏,集中展示本乡镇的试点工作情况,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借鉴。市政府办公室将跟踪了解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试点乡镇的经验做法组织开展工作交流。

(四)强化保障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把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作为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高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建立通报制度,督促各有关单位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通报各乡镇(街道、垦殖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情况。

附件:高安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引

附件

高安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引

序号

指 标

建 设 任 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明确政务公开基本规范

按照“公开为常态 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试点乡镇3月底前完成,其他乡镇8月份底前完成

2

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标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核等机制。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3

畅通市政府网、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公开渠道,运用“大众语言”解码“政务语言”,全过程实时更新“五公开”(即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政务信息。

市政府办、融媒体中心、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4

健全完善机制体制

安排专人负责保障政务公开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试点乡镇3月底前完成,其他乡镇8月份底前完成

5

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促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7

建立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确保公文类信息公开有据可循。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8

建立政策解读制度,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9

运用图解、视频、H5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方式,及时解读各项政策。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10

健全政策解读专员制度,为群众及企业提供政策解读“一等服务”。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11

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决策预公开、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制度,打造更优法治生态,推动全面依法治市。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公共建设项目等工作,邀请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等,通过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12

全面梳理标准目录

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市政府办、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试点乡镇3月底前完成,其他乡镇8月份底前完成

13

对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3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36号)、2021年权责清单等文件精神,调整并简化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突出针对性、易用性和可操作性。

市政府办、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试点乡镇3月底前完成,其他乡镇8月份底前完成

14

通过市政府网、公众号、公示栏等对外公布,方便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信息检索和查阅。

市政府办、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4月底前完成

15

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探索将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市政府办、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4月底前完成

16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

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改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

市政府办、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试点乡镇4月底前完成,其他乡镇9月份底前完成

17

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基础工作,优化依申请公开流程,办理20个工作日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完成。

市政府办、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试点乡镇4月底前完成,各有关部门、其他乡镇9月份底前完成

18

妥善办理公共卫生事件、土地征收征用、房屋征收补偿等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依规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不断提高答复质量,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率和纠错率。

市政府办、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试点乡镇4月底前完成,各有关部门、其他乡镇9月份底前完成

19

提升政民互动、政务舆情处置与回应

能力

健全政务舆情处置与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民生、经济金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方面的舆情。

市政府办、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试点乡镇4月底前完成,各有关部门、其他乡镇9月份底前完成

20

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严格落实回应主体责任,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增进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

市政府办、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试点乡镇4月底前完成,各有关部门、其他乡镇9月份底前完成

21

拓宽服务群众渠道,全面开展政民互动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市政府网、政务新媒体和热线平台12345等渠道群众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的答复,做到咨询类诉求1天办结、建议和求助类诉求4天内办结,投诉和举报类诉求8天内办结。

市政府办、行政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试点乡镇4月底前完成,各有关部门、其他乡镇9月份底前完成

22

推进公开平台规范建设

加快政府网站的迭代升级,推进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政府网站公开内容的直接对应发布工作。

市政府办、各有关部门

4月底前完成

23

依托市民中心、图书馆、便民服务中心等对外窗口,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咨询解答等服务,打造“为民便民利民”的政务公开服务专区。

市政府办、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试点乡镇4月底前完成,各有关部门、其他乡镇9月份底前完成

24

利用政务新媒体、公示栏、村村通广播等平台发布政府信息,方便公众知晓。

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试点乡镇4月底前完成,各有关部门、其他乡镇9月份底前完成

25

推动办事服务标准建设

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准确详尽公开办事指南,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拆分和办理流程优化。

行政服务中心、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4月底前完成

26

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提供申请材料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行政服务中心、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4月底前完成

27

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行政服务中心、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4月底前完成

28

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行政服务中心、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4月底前完成

29

推动基层

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

范化向农

村和社区

延伸

健全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以“事项标准化、内容常态化、管理规范化”为目标,推进执行、结果“两公开”规范发展。

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试点乡镇5月中旬前完成,其他乡镇10月份前完成

30

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列明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内容。

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试点乡镇5月中旬前完成,其他乡镇10月份底前完成

31

加强村(居)民微信群、村(居)务信息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其成为村(居)务公开的重要平台。

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试点乡镇5月中旬前完成,其他乡镇10月份底前完成

32

择优选择1-2个基础较好的村(居)委会作为重点打造示范点,探索与基层党建三化建设融合发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村(居)班子信息、村(居)级财务、村务、乡村振兴、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各乡镇(街道、垦殖场)

试点乡镇5月中旬前完成,其他乡镇10月份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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