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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早稻种植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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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村(居)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以赴做好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22]7号)文件要求,和中共高安市委办公室、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鼓励早稻种植稳定全市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高办字[2022]1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街道党政班子研究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保障好初级农产品的供给是一个重大战略性问题,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饭碗主要装中国粮。保证粮食安全,大家都有责任,党政同责要真正见效。要有合理布局,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要保面积、保产量。各村(社区)党支部和村委会要深刻理解守住“口粮绝对安全”战略底线的重大意义,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稳住粮食生产,巩固我市产粮大县地位。

二、落实各村早稻种植任务

根据市委安排我街道的粮食生产任务,制定了我街道2022年瑞州街道粮食生产计划任务表(见附件),各村委会要紧盯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尽快把面积尤其是早稻面积分解到村、组、户,落实到田间地块,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确保我街道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早稻种植面积12900亩。要把早稻生产作为稳定粮食生产的关键,推广双季稻种植和迟栽早稻(早中稻)+再生稻等模式,确保我街道早稻种植面积稳定在12900亩以上。

三、强化工作举措

1.投入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今年早稻生产,其中:①早稻种植补贴40元/亩;②10元/亩由街办统筹用于鼓励村社区超额完成早稻种植面积的奖励。

2.按照“谁种植补贴谁”原则,及时将稻谷种植补贴资金落实到户,2022年稻谷种植补贴的发放额度将继续侧重于早稻种植面积。

3.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侧重补贴的对象为在我街道区域内的粮食种植户(含外地在我办的种植户)。

4.对早稻种植面积占承包的宜种总面积80%以上且早中晚稻种植面积10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及合作社,按早稻种植核实面积,优先安排农业项目和发放扶持资金、物资等。

5.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种粮大户等新购置水稻播种流水线、催芽器、插秧机、有序抛秧机等农业机械和新建的工厂化育秧中心、稻谷烘干中心,按照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办理,应补尽补。

6.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季节性抛荒和常年抛荒耕地或应种早稻而不种的,在保持原承包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可由村集体协调采取代耕代种、集中流转等形式开展生产,流转收益可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

7.对水源条件不好、偏远山区、地力条件较差、机械作业较难的耕地,积极引导农民种植旱稻、玉米、薯类、豆类等高效稳产粮食作物,作为粮食面积和产量的有效补充。

8.各村各组可因地制宜,合理划分田块,将村民“口粮田”和预流转田块分别集中划定,方便种粮大户承包耕种。

9.严格落实水稻保险制度,建立水稻保险信息共享机制。加大水稻保险承保、查勘、定损等基础数据建立和技术支持,推动水稻保险精准承保、精准定损、精准理赔,做到应“保”尽“保”,应“赔”尽“赔”,切实降低农民种粮风险。

10.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各村(社区)要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种植面积,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切实纠正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花卉苗木等行为。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粮食生产功能区要首先保证用于粮食生产,优先种植“双季稻”,不得违规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三、严格考核奖惩

11.各村(社区)要以村小组为单位,建立早稻种植台账和种粮大户个人档案,详细摸清种植农户(或经营主体)姓名、具体地点、面积等情况,作为申报早稻补贴、发放物资和市委、市政府考核督查依据。

12.各村,社区要压紧压实防止耕地抛荒的属地责任,切实强化防止耕地抛荒的责任意识。对弃耕抛荒超过2年(含2年)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13.街道党委、政府将组织对早稻种植面积落实和耕地抛荒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核实。对未完成早稻种植面积且完成数低于全市平均数的村(社区),以10元/亩的标准进行处罚。

14.对村、社区有失职渎职、虚报冒领补贴等行为的,将从严从重查处,并追究相关村、社区和相关人员领导责任。

附件:2022年瑞州街道粮食生产计划任务表

高安市瑞州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18日


2022年瑞州街道粮食生产计划任务表     (单位:亩)

序号

村别

水稻种植面积

其他粮食种植面积(玉米、大豆、薯类)

合计

早稻种植面积

中稻含一晚面积

晚稻种植面积

小计

1

文昌

3750

0

3800

7550

600

8150

2

港溪

4000

447

4050

8497

610

9107

3

濠溪

1200

0

1250

2450

280

2730

4

赤溪

2750

300

2780

5830

520

6350

5

南浦

460

0

460

920

170

1090

6

西门

650

0

655

1305

220

1525

7

月潭

90

0

50

140

30

170

合计

12900

747

13045

26692

2430

29122

注:①水田面积是根据统计年报及各村统计数相加取得的平均值。                                                              ②早稻种植面积是各村除下冷浆低洼田及二晚秧田后最低限度水田面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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