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安市2023年度“散乱污”企业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3-10-08 16:17 来源: 高安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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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景区、场)、园区:

为继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有效遏制“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抬头现象,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制定了《高安市2023年度“散乱污”企业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高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高安市2023年度“散乱污”企业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继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有力打击近段时间“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抬头现象,进一步巩固深化我市“散乱污”企业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巩固我市已经取得的“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效,防范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整治范围。本次“散乱污”企业整治的范围主要包括:一是“散”,是指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等相关规划的企业,没有按要求进驻园区的规模以下企业;二是“乱”,是指不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的企业,应办理而未办理规划、土地、环保、安全、能耗等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的企业;三是“污”,是指依法应安装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或应急设施而未安装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或应急设施不完备的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二)突出整治重点。本次行动以乡村的“散乱污”企业和机制砂企业为整治重点,特别是对河流、农田、居住点周边区域进行重点排查,于2023年9月底基本完成排查整治。

(三)巩固整治成效。各地要对前期排查整治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核查,巩固整治成效,防止虚假整改和死灰复燃现象发生。

三、具体措施

(一)全面排查。各地要统筹力量,结合日常监管和网格化管理制度,以河流、农田、居住点周边区域“散乱污”企业和机制砂企业为整治重点,制定排查计划,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和机制砂企业排查,及时建立和完善“散乱污”和机制砂企业整治清单。

(二)分类施治。各地要对排查发现的“散乱污”和机制砂企业建立整治台账,以锂电整改的标准,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升级改造一批的原则明确整治要求、整治时间和责任单位,避免出现“一刀切”现象。

(三)核查督导。各地要对前期已经排查整治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核实复查,确保整治到位。同时生态环境局将在整治行动期间开展督导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反馈。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切实完成整治任务。

(二)严格整治标准。各地应严格按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对照锂电整改标准,认真把好排查整治质量。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整治无望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严禁推诿拖延,长期违法生产排污;对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具备整合搬迁或升级改造条件的企业,明确整治任务和要求,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加强跟踪检查,确保问题整治到位。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依法予以处理。

(三)落实依法行政。各地要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整治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及时督促整改,视情节通报、约谈或问责。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地应于2023年7月17日前报送第一次排查整治清单,后续于8月12日、9月12日前分别报送整治清单(累计填报),2023年10月12日前报送最终版本整治清单和工作总结。请各地严格把关,安排专人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报送相关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

联系人:杨韩     联系方式:18840955214(赣政通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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