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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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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就做好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构筑地灾防治“生命工程”。要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尽心尽责构筑地灾防治“生命工程”,全面推动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防治“四大体系”建设。要把地灾防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新形势、新任务的研判,主动寻找地灾防治工作面临的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抓实效,确保每一个地灾隐患点都有人监测、有人巡查、有人预警,发生险情、灾情能够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二、加强地灾隐患排(巡)查。要全面开展汛期“三查”,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汛期开始前,各村委会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学校、医院、露采矿山、水库大坝、公路沿线、旅游景区和在建切坡工程,确保地质灾害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排除。排查工作结束后,要在4月上旬将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并及时张贴到位,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必要时还要留存影像、图片资料。

三、完善新增隐患点“两卡一表”。在2023年年底填报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新增隐患点“两卡一表”。要针对《高安市华林山镇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危险)点一览表》进行逐点核查,设立警示标志,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隐患台账,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主体和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具体措施。

四、落实地灾防御各项措施。要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专人值班”的24小时值班、灾情险情速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各项防灾工作制度。要严格规范工程建设切坡管理,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切坡建设开展集中整治,全面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通过验收和投入使用。

五、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要切实巩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大落实”活动成果,要深入开展农村地灾防御“锁门行动”,实行“两把锁”锁门,一把交住户,另一把交监测员。人员一旦撤离,立即锁门闭户,防止预警或险情未消除前人员回流。要积极探索应急预案综合演练和重要隐患点应急避让现场演练相结合的新路子,对2024年度全镇范围内44个地灾点均要现场组织一次有受威胁对象参与的应急避险演练,进一步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临灾避让能力。

六、严格地灾防治项目管理。要综合利用地灾防治支持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土地整治、生态移民等项目,进一步加大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力度。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监督管理,对在建和已完工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逐一检查,汛前做好排水沟疏通和凹陷点填盖,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或违规现象,要立即责成整改。要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加强对已完工和在建治理工程的监测,加大治理项目实施工作的推进力度,严格按程序操作,严把设计、施工、监理资质关口,严格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在建工程主汛期之前必须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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